現在民眾舉證交通違規(紅線臨停),太誇張了。員警也受理,可以申訴嗎?


canven wrote:
現在是怎樣,民眾舉...(恕刪)


我家附近,警察反而不太處理任何紅黃線、沒線的違規停車。


一堆酸民回文真是好笑~~

我絕對相信那些回文的酸民有在紅線臨過車~

沒被檢舉開到單當然不會痛,可以說風涼話~~

就像廢死的,殺到自己親人時才會痛~~
樓主連垃圾不落地都不知道嗎?連這個也提,當然你可以提供你家門口垃圾桶給大家放,這樣最有人情味了,很多事不是自己想就對了,哪一段路看起來就是不適合臨停設計,要是那一段路有臨停設計可能才會是大問題
罰單繳一繳吧樓主, 臉已經很腫了。
你這樣叫自私跟人情味一點關係都沒有。

小巷單線2邊都紅線,請問你自己上下車多久? 機車三貼?
有考慮到後面的車嗎? 你要別人給你人情味的同時有考慮到別人的感受嗎?

這樣還敢拿台灣最美麗的人情味出來討打?

boodykuo24 wrote:
一堆酸民回文真是好...(恕刪)


酸民們是在教育樓主,這種文就不用PO上來打臉了。

因為酸民們都知道這種自己理虧的罰單PO上來只會被罵,
自己默默地繳罰單就好。 我承認我也繳過罰單,也有違規過沒被檢舉。
所以酸民們是想告訴樓主,罰單碰到了就繳一繳,來01取暖是沒用的。

上個月我同事被開了一張臨時停車$600,也是跟樓主一樣幹幹叫,另一個同事看不下去酸了他一句,違停就認命吧,不爽去申訴呀。

結果他還真的去申訴,而且還成功了!

最後取消了臨時停車,改判為違規停車。

二者最大的差別在,臨時停車=$600。違規停車$2400。

然後又在幹了。



幸福很簡單 wrote:
最後取消了臨時停車,改判為違規停車。
二者最大的差別在,臨時停車=$600。違規停車$2400


聽你在屁,臨時停車和違規停車根本不同狀況~

捨不得繳錢或是度爛就直說,扯什麼怕人情味消失這麼偉大。
就只是自己求方便不想花時間找停車位或者不想花錢付停車費,又或者只是停個幾分鈡幹嘛這麼麻煩之類的,但是跟你沒半毛錢關係的其它駕駛人有需要為了你的垃圾理由多花一秒鐘去閃避你或等你嗎?你一天可能幾毛錢上下,別人可能一秒幾十萬上下

boodykuo24 wrote:
聽你在屁,臨時停車...(恕刪)


當然是不同情況呀,不然怎麼改判。

未滿3分鐘=臨時停車

超過3分鐘=違規停車

被開單這有什麼好屁的,又不是領獎金,而且又不是我被開單,你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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