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條線的日常 wrote:但這對於被害人家屬來講真的就是二度傷害(恕刪) 一樓有貼判決理由(新聞沒有寫,這是法院裡面的東西)大意就是殺人方要賠一塊地給被殺方只要不死都好談當法院判死,別的聲音又出現說人家要給錢撫平傷痕,這不是可教化嗎?(當然後面更三審出現,就代表很急著出監獄)更三審(這邊記者錯誤)殺人方要跑,申請停止羈押,法院裁緊急延押2個月,這是新聞沒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