靐龘 wrote: 不是設定好家裡活動範圍手機定位後開始?罰款罰的是這個你都被設定監控了還跑去買消夜不罰你罰誰所以你意思是返國後一過入境大廳就開始監控不能活動?還是你對居家檢疫有新的標準衛生署發布的只是參考 看來你真的是雙標代言人無誤,買蚵仔煎的也是返家途中,也還沒到家,為什麼要罰?你確定你這個不是假訊息?覺得都不應該和別人接觸才對,讓傳染風險降低,所以都要罰
花蓮高中生的案例:花蓮二名公費留學美國的學生,昨一早搭機回到桃園國際機場,家長特別開車北上接回花蓮,但返家途中二人卻下車去拿事先訂好的午餐飲料,還在IG高調秀出店門口自拍照,被朋友質疑「你不用居家檢疫嗎」,卻反嗆對方「買個午餐是在哭?」,花蓮縣衛生局副局長鍾美珠說,經縣府教育處調查後,確實已違反居家檢疫規定,將會依法開二張十萬元罰單。(資料來源: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361405)花蓮縣衛生局副局長鍾美珠說明,「回程的路上,在我們的市區下車,去買中餐食物,按照我們的規定呢,居家檢疫的個案,應該要馬上回到他的家裡,可以裁處10萬以上100萬以下。」(資料來源:民視)花蓮高中生,根本沒有到家,依照前面某位替高官兒子辯護的網友的高見,也不應該罰。很典型的雙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