巽天風 wrote:如果照你的說法...中央到地方政府的所有標案都有問題??都有為廠商量身打造的疑慮??所有審查委員都有特定挑選的疑慮??所有標案都有圍標綁標的嫌疑?? 你這樣污辱到很多公務員了,當然不是所有標案都有問題,以上問題答案均為“否”,社會沒有這麼黑暗,標案項目金額百百種,不是每一個標案都要這麼做,也是很多廠商老實去投標得標的。會被拿出來討論的就是吃得太難看了,一樣那句話,查無不法但很噁心
其實只要規定限制性招標在結標後也照樣公開公告就好了讓全民看看標案內容及機關找了哪個廠商讓大家看看台灣廠商是不是真的都這麼爛,是不是真的就只有那幾家有本事攤在陽光下檢視就比較沒爭議了,大家也可以知道吃相有多難看不然這種事情,機關單位一定會跟大眾說,一切合法政府花老百姓的稅金,有什麼不能公開透明的??但我賭立委不敢修法
blood0819 wrote:其實只要規定限制性招標在結標後也照樣公開公告就好了讓全民看看標案內容及機關找了哪個廠商讓大家看看台灣廠商是不是真的都這麼爛,是不是真的就只有那幾家有本事攤在陽光下檢視就比較沒爭議了,大家也可以知道吃相有多難看不然這種事情,機關單位一定會跟大眾說,一切合法政府花老百姓的稅金,有什麼不能公開透明的??但我賭立委不敢修法 其實這個法之前是國民黨執政時在吃但民進黨也知道日後自己執政可吃所以也沒去改這些洞所以這法就這樣一切合法完全不合理至於以標案來說四年八千萬真的是小錢了
blood0819 wrote:其實只要規定限制性招(恕刪) 限制性招標是要有急迫性為前提以這兩家公司限制性招標命中率如此之高而且是蔡政府上臺後才成立在野立委應該學學以前的黃國昌逼迫招標單位,把這些標案急迫性理由攤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