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go12 wrote:
國民黨再嗆老柯:為何...(恕刪)


這種祇為選票考量的爛政黨
第 1 條
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於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領土變更案,經公告半年,應於三個月內投票複決,不適用憲法第四條、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第 12 條
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不適用憲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規定。
===================
憲法有明文的,公投法相關規定就不適用
立法院3月28公告,9月27滿半年,12月27日前要公投完畢


公民投票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依憲法規定外,其他適用事項如下:
第 15 條
立法院依憲法之規定提出之複決案,經公告半年後,應於十日內交由主管機關辦理公民投票。
=========
憲法複決案程序部分還是要照公投法走的
隨便講講 wrote:
第 1 條中華民國自(恕刪)


別再被利用反對,來拉抬民進黨的紅利了啦!

隨便啦!民眾只知道用投票才決定了一件事情啦!沒人反對,支持年輕人啦!
弱之勝強,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
隨便講講 wrote:
第 1 條中華民國自(恕刪)


意思是綁大選也違憲?
我綠共我驕傲
mykukoc wrote:
別再被利用反對,來拉(恕刪)


我沒意見,不投票也是我的自由


只是凸顯民進黨自己的格局在那


不要被民進黨分化就對了
我綠共我驕傲
憲法規定要公告半年後三個月內公投,加上中選會公投行政程序選舉人名冊造冊公告更正確定等時間
修憲案在今年3月提,
就是為了綁年底大選
祕雕
[吃驚]⭐⭐  那就確定只能拒投了,沒辦法👌
隨便講講 wrote:
第 1 條中華民國自(恕刪)


話說上次是因為有先修公投法,滿18才能投公投,

這次這個複決才是決定,

公民權年齡是否到18歲

包括其他公職選舉是否能下降到18歲投票,

所以理論上今年未滿20歲還是不能投票,

還是,是會讓他們進去領1張票?

某顏色入黨申請書 https://www.dpp.org.tw/signup
隨便講講
18歲的這次只能領公投票
祕雕
如果這個修憲複決案,不適用公投法,那麼 18 歲應該是沒辦法投票,我的看法[不知]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