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美琴講話前後矛盾,她是歸化。

我說明我的看法
不用激動

ccy4343 wrote:
1.個案本身在2000年左右就是美國人美國公民 無疑

2000年蕭確實有美國公民身分

ccy4343 wrote:
2.個案欲參加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

蕭確實參加僑選立委選舉

ccy4343 wrote:
3.因為美國公民是不行, 所以將其父方國籍 關係送駐美辦事處核可後參選

只有美國籍當然不行
所以要先確認其父是否有我國國籍
其父有我國國籍
蕭就有我國國籍

ccy4343 wrote
4.僑選立委當選後,放棄美國公民身分,申請中華民國國籍

說法錯誤

正確的程序是
僑選立委當選後
放棄美國國籍
申請中華民國戶籍

國籍早在3時就要確認有
才能參選立委
沒有國籍是不能參選的


ccy4343 wrote:
當事者說到, 僑選立委當選後才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云云
顯然前後矛盾, 說法與程序不符, 其中有程序問題」

確實說法矛盾
我猜是長年住在美國
不太瞭解我國法令與程序所致

ccy4343 wrote:
另外我補充,蕭美琴2002年當立委的時候,
有可能中選會疏忽沒有好好查證蕭美琴當時的情況;
也有可能當時中選會就在包庇了
(如果我沒記錯, 2002年是阿扁在當總統)。

我不排除中選會疏忽的可能性
但包庇的可能性較低
那時基層公務員支持國民黨的還是較多
而且包庇有法律問題
風險較大
這麼大的事 應該要有個責任制
中選會說沒問題的官員 具名簽署

若干年後
要是發現中選會說謊造假
追究其失職部分
追繳薪資 與否決其退休金

不然這個風頭壓力上
任誰都會造假
民智......不在討論範圍內 井蛙會呱呱呱 就是好井蛙
好啦好啦,
封存30年啦



黨當然不會說有問題.
不換黨執政,
什麼都可以藏起來

mirko99 wrote: 這麼大的事 應該要有個責任制
中選會說沒問題的官員 具名簽署

若干年後
要是發現中選會說謊造假
追究其失職部分
追繳薪資 與否決其退休金

不然這個風頭壓力上
任誰都會造假

甚至還可能有刑事責任,就是詐欺罪。
sasamisami
不是詐欺罪啦!是偽造文書跟貪汙罪

別棟樓sasamisami說:

「戶籍謄本只有戶籍,沒有國籍」這種講法不對,我糾正如下。戶籍謄本裡面的記事欄會記載一切從出生到終老的事情。小孩子出生要去登記才會有國籍。在台灣地區出生的話,那就拿著醫院開的出生證明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登記就好了。可是如果在國外出生的呢?就以蕭美琴的例子說明如下。


蕭美琴是在日本出生的,他父親如果有辦理手續。我簡單講一下流程,在日本醫院的醫師開出出生證明,他父親要拿著這一份出生證明到日本的法院公證處去做公證。申請者留兩份,另外三份法院會把公證書轉到日本的外務省(外交部),再轉到 中華民國外交部,這三份沒有經手給申請者。申請者帶著手中這兩份去外交部做文書驗證;所謂的文書驗證就是把申請者的那兩份跟經由日本轉過來的那三份逐字比對,要是完全一模一樣一字不差,那外交部就蓋章完成文書驗證。


要是申請者把日本醫院醫師開的出生證明直接拿回台灣的戶政事務所做出生登記是不受理的,一定要經過文書驗證;這樣才能避免偽造篡改。


當申請者拿著文書驗證過的出生證明去戶政事務所登記的時候,就會記載到戶籍謄本的記事欄裡面;這就是所謂的報戶口。


所以蕭美琴的情況,是當初在日本一出生他父親就有報出生登記取得國籍嗎?還是到2002年才登記取得國籍?最快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她自己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出來,召開記者會公開出來,看記事欄裡面的文字就可以知道真相。


sasamisami,你說:「戶籍謄本只有戶籍,沒有國籍」你這種講法不對,在別的國家是怎樣我不知道,在中華民國就是國籍、戶籍跟身分證都是綁在一起講。有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就有戶籍也當然就會有身分證。


有一種情況就是所謂的除籍,這不是註銷戶籍。當國民不在台灣地區居住,在規定的年限又沒有回來台灣,就會把他的戶籍移到鄉鎮區公所去,有點類似凍結而已。這位國民回來台灣可以去申請恢復戶籍。蕭美琴是不是屬於除籍的這一種,也要看戶籍謄本的記事欄才知道。


補充,只要國民跟其他國家以及中國大陸有官方文書往來的需求,就是要做文書驗證。兩岸政府戶相不承認,如果文書經由台灣到大陸的話,先到法院公證處做公證,申請者拿兩份公證書,另外三份法院直接轉給海基會,由海基會再轉給北京的海協會,再由海協會轉給省公證員協會,大概一個月就到達。申請者打電話去問,到達的話就飛過去做文書驗證。要是反方向由大陸回來的文書,流程是一樣的,先到省公證員協會做公證…………,一個月後去海基會做文書驗證。

她講慰安,綠色都會接受她的說法。
ccy4343 wrote:
... (恕刪)...sasamisami,你說:「戶籍謄本只有戶籍,沒有國籍」你這種講法不對,在別的國家是怎樣我不知道,在中華民國就是國籍、戶籍跟身分證都是綁在一起講。有中華民國國籍當然就有戶籍也當然就會有身分證。...

看看林書豪取得中華民國護照的例子吧 --- > 役政署 -林書豪若未設戶籍,就沒有兵役問題

有護照就證明有國籍,
但有護照不一定會有戶籍,
沒有戶籍就沒有身分證。
fs1013 wrote: 有護照就證明有國籍,
但有護照不一定會有戶籍,
沒有戶籍就沒有身分證。
 還是一句老話,蕭美琴自己要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謄本出來公開。不這麼做的話,在我看來都是作賊心虛。
mirko99 wrote:
這麼大的事 應該要有...(恕刪)


中央選舉委員會有給職只有2人,主委跟副主委。其他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無給職。

中央選舉委員會是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不用負責。

就是為了中央選舉委員會不用負責。才將中央選舉委員會設為獨立機關。也就是讓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做任何決定都不用負責。

例如檢察官獨立查案。法官獨立判決。
滿滿的大樓梯 wrote:
能夠報名參選僑選立委...(恕刪)


華僑放棄雙國籍後都有選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的資格嗎?

就是有中華民國國籍才叫華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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