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小燈泡與行兇者生命絕不等值」,《夜夜秀》淚談廢死

以後會不會發生關受害者屁事?

公害者要的一是個公道,要加害者付出代價
以後會發生? 這是另外一個議題.
榨乾小孩的最後價值

是孤兒院認養的嗎?還是路邊撿到的?

如是親生的,能用利萎利益來替換嗎?
很多事,國家可以做,卻不做!

還不懂階段先小黨團結,去掉2大黨,

所有事,就都,繼續慢慢來!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going_down wrote:
https://tw...(恕刪)


那你之前講的話是在說哈囉嗎??



那時還在審判的時候,怎麼不向法官提出讓兇手處以有期徒刑就好了~~~
神奇天鵝
[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偷笑]
wow-ouch
神記憶打臉法 [拇指向上][拇指向上][拇指向上]
不知道社會安全網補起來沒有?
都這麼久了,該不會還有破洞吧?
還有破洞的話,該下台了吧?
神奇天鵝
他們會說 , 補破洞是政府的責任 !! 立委的工作是監督 ~~ [挖鼻孔]
本來想說甚麼但是想一想說甚麼都不對,
因為這是一個母親,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而且是在面前失去她的孩子,
我一個老百姓說甚麼都沒有一個母親偉大,
但是我要提醒這位母親,全天下的老百姓都只是希望安居樂業而已,
奉公守法是維持這社會安全的第一要件,
還有要老百姓守法,執法單位更要公正,公平,
不然立再多法條也是無法阻止犯罪,
就如詐騙一樣,只聽過詐騙集團黑吃黑被嚴厲制裁.
從沒聽過詐騙集團被法院嚴厲制裁過,
就算最近發生圈禁60多人被毆打被餵毒,
最後死了三個人,抓到之後經過審理一審最重只判無期徒刑,
更令人無法理解是這些詐騙集團有些人還是詐騙案的被告,還是假釋中???
生命等值嗎?應該是等值的如果大家都行善不去行惡應該是等值,
人人平等,人人等值,職業有貴賤之分而已.
想想那死去三人,如何棄屍,如果詐騙集團有一點善,就不應該把相同人形的人類,
拋屍如同垃圾般任意棄置荒郊野外,難道這時也要考慮這集團所有人的精神狀態再去定罪嗎?
有人說死刑不能解決問題,其實加重罰酒駕也不能解決酒駕問題,
現在台灣雖然修法加重詐騙刑法,但是也沒解決詐騙問題.
當下應該考慮是執法機關的執法力道是否已經盡力,
法條是否足夠讓犯罪者警惕,
有權利的人莫陷入先有雞或是先有蛋的思考,也莫想從千絲萬縷中找出線頭,
該大刀一揮,劈開亂麻,就要當機立斷.
甚麼能帶給平民百姓安居樂業,該做就去做才對.
馬褲林
小燈泡事件外人不便置喙,但他擔任立委的所作所為應接受全民批判。
神奇天鵝
oldman2023 因為笨蛋多到用不完呀 ~ 政客豈有不用之道理 ? [偷笑][偷笑][偷笑]
這就是廢死聯盟最常扯的:人都殺了,判死刑也挽救不回,該檢討社會出了什麼問題。

確實,多數重大犯罪的誕生,都是社會出了問題,但那與死刑與否沒有什麼關聯啊。

死刑最主要的…其實就是省時省力的解燃眉之急。

就像一個人因生活作息不正常,於是最終罹癌…

生活作息有問題,這當然是當事人的錯,但重要的還是解決罹癌。

總不能一直扯這部分,然後就不管病情了吧。

那…,癌症要如何解決,要用快速而有副作用的化療,還是沒啥副作用,但十之八九醫不好的自然療法,甚至是偏方啥的…

這些都是當事人(家屬)自行決定啊,這些廢死的人就像是一群旁觀者主張『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於是要求當事人不可以選擇化療,一定要去賭自然療法,如果當事人及家屬堅持用化療,就四處抵毀…
Blues0722
這邏輯要能通的話 那228的受害者後代為何都要年年要求國民黨出來道歉(至於接不接受道歉看我心情爽不爽), 廢死聯盟怎不先要這些228受害者後代放下??
星幻 wrote:
這就是廢死聯盟最常扯...(恕刪)
大家都一直被吠死團體偷換概念
大家要先清楚認知到法律定下「刑罰」是做了什麼事必須付出的代價,恫嚇作用只是功能之一而已。吠死的招數就是避談「代價」這一段整天跟你扯恫嚇作用,隨之起舞跟他吵死刑有沒有辦法阻止犯罪就先落入圈套了。

可教化這個詞更是弔詭,用不確定的未來來抵銷已發生的事情,讓侵害他人權利的人可以不用支付代價有夠不合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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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不能一命抵一命


所以


一命若不能換一命? 那要換幾命?


當然不等值吖!
你已經換來一個立委當當了⋯⋯
怎麼會等值呢?
平安、健康最重要
神奇天鵝
不等值 !? 是 1 塊錢美金換 31 塊錢台幣的意思嗎 ?? [挖鼻孔][挖鼻孔][挖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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