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urbia wrote:(恕刪) 很明顯的,樓主根本不知道她自己在貼些什麼。這是林淑芬在胡說八道核三和大罷免,順便嗆一下黃國昌。正不正確不重要,反正人家丟出來的,樓主只要負責相信和轉貼就好。美國公民申請依親必須要滿足下面幾個條件。第一個,申請人必須要最少21歲。第二個,申請人必須要住在美國。第三個,申請人必須要提供 I-867 表證明收入可以支持被申請的人日常生活。請問黃的未成年子女滿足了以上的哪個條件?請問一個未成年子女怎麼辦依親?反正人家餵你什麼你就相信什麼,加油。
Disturbia wrote:你蠢了嗎?還是你覺得黃國昌的小孩永遠未成年?? 他不會長大嗎?? 跟小孩子講道理有點累,中文麻煩加強一下。不是已經告訴妳了,光長大是沒法辦依親的。他小孩長大後還需要到美國長住,找到工作有經濟能力才能辦依親。妳可不可以等有事實根據之後再來說嘴?照你邏輯的話,林淑芬妳也得罵。可能性雖然看來非常非常小,但她也有可能到美國生小孩,那小孩也會長大,林淑芬未來照樣可以依親。反正小孩子的邏輯是靠猜想,有可能即是事實。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