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清德政府,正在破壞維繫兩岸三十多年和平穩定的法律架構!?

默默无语两眼泪 wrote:
不破不立,该有新秩序了


和平演進,追求兩岸人民最大的福祉!

或者,換個角度來說,兩岸不需要為了任何僵化的意識型態,去破壞目前的繁榮昌盛!珍惜維護和平,順勢而行,兩岸能夠更進一步長治久安與富強!!


參閱:中配李貞秀恐任一年立委!內政部堅持「法律就是法律」 柯文哲:逼人民去死 (2026/1/31)

摘錄:

受限於《國籍法》規定,具有中國籍的民眾黨候任立委李貞秀恐怕只能擔任一年立委,內政部長劉世芳強調,「法律就是法律。」對此,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今(1/31)天不滿表示,法律公佈後要讓人民知道怎麼遵守,如果沒有人知道要怎麼做,「逼人民去死嘛,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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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還在違憲鬼扯!?

拿到台灣身份證的原陸籍人士,依照 "目前的 《中華民國憲法》",就是不適用於 《國籍法》!!

拿到台灣身份證的原陸籍人士,只能依照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範!!


內政部故意錯用《國籍法》嗎?? 還要上綱到忠誠度與國安問題??

行政機關可要求寫忠誠切結書;不然就直接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規範:拿到台灣身份證的原陸籍人士,不得擔任某些公職! 不要瞎搞這些 [ 違憲 ] 與 [ 破壞兩岸法律關係 ] 的動作!!



參閱:陸配參政!李文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特別法 優於國籍法適用 (2025/11/27)

摘錄:

對於大陸來台人士的公民權及參政權,前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今(27)日表示,擁有雙重國籍不可參選,理所當然,我國國籍法有明文規定。問題在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一國兩區」的概念,依此兩岸關係條例第十一條第一項前段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者,非在台灣地區設籍滿十年,不得擔任公務人員」,此係特別法,優於國籍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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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營支持者,好好看這篇吧!

誠實有良知的政治人物,不會支持政府官員亂法違憲、濫權害台!


pgn wrote:
參閱:陸配參政!李文忠: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屬特別法 優於國籍法適用 (2025/11/27)


民眾黨既然推排名不分區立委第15名的陸配李貞秀遞補,就應該好好整理去辯駁內政部,否則就是太天真!!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一國兩區」的概念、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優於國籍法適用 ----- 這些,藍白政治人物都要好好論述!! 如果一個法律規範的事實都還會輸了話語權,那還想贏得未來的選舉??~~~~~


參閱:獨家專訪|李貞秀成首位中配立委!親曝「放棄中國國籍遭拒」內幕 (2026/2/3)

摘錄:

【記者邱筠媜/台北報導】民眾黨不分區立委李貞秀今(3日)將於立法院宣誓就職,身為首位中配立委,是否放棄中國國籍引發爭議。李貞秀接受《壹蘋》獨家專訪表示,她在台設籍逾30年,目前僅有中華民國護照、身分證及台胞證,且她從未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2025年初放棄中國戶籍是請她的父親代為申請完成,並且當時也請父親幫忙一併詢問放棄國籍事宜,被承辦單位以「從來沒有先例」拒絕受理。李貞秀直言,若內政部主張中配有雙重國籍問題,等於是公然承認共產黨執政權,「是否已構成叛亂、分裂國土?」.......

李貞秀澄清,她父親1949年前出生,依法即為中華民國國民,她自然也是中華民國國民,而且《中華民國憲法》仍視大陸為中華民國領土之一,因此她屬中華民國國籍並無疑義。李強調,她已放棄中國戶籍,在台灣設籍超過30年,且拿到中華民國身分證,完全合法合憲。

李貞秀解釋,她20歲就來臺灣了,她們鄉下長大的,那時候中國也還沒像現在這樣可以到處出國,來到台灣前她沒有離開中國,所以她也沒有申請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護照,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身分證,也就是戶籍,且中國戶籍已於2025年3月繳交除籍文件給移民署。........

李貞秀坦言,2025年初放棄中國戶籍是請她的父親代為申請完成,並且當時也請父親幫忙一併詢問放棄國籍事宜,被承辦單位以「從來沒有先例」拒絕受理。李說,現在大陸跟中華民國政府的想法是一樣的,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中國根本不敢承認她是外國人,所以不會讓她放棄國籍,「不是我不想放棄國籍,如果可以放棄,我一定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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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n wrote:
換個角度來說,兩岸不需要為了任何僵化的意識型態,去破壞目前的繁榮昌盛!
珍惜維護和平,順勢而行,兩岸能夠更進一步長治久安與富強!!


水清則無魚,和平穩定對無良政客最不利

不搞意識型態、民進黨怎麼爭權勢呢
pgn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是「一國兩區」的概念、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優於國籍法適用 ----- 這些,藍白政治人物都要好好論述!! 如果一個法律規範的事實都還會輸了話語權,那還想贏得未來的選舉??~~~~~


藍白應該進一步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做修訂,反制綠營政治人物胡搞瞎搞!~~~~~~

比如增加以下條款:

1. 兩岸人民依照本條例規範,不受《國籍法》的限制。
2. 取得台灣身份證的原大陸地區人民,如欲參選台灣民意代表,需簽署《單一國籍公開聲明書》。



參閱:公部門擬對李貞秀提當選無效之訴 沈政男:定讞前已卸任 (2026/3/6)

摘錄: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資格爭議持續延燒,傳出執政黨打算由中選會提出「當選無效之訴」。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5日表示,李貞秀去年3月才繳交放棄大陸戶籍證明,當初登記為不分區立委候選人時具雙重戶籍,資格有疑慮。......

李貞秀日前強調,她早在1999年就繳交除戶證明,去年拿到的除籍證明,只為證明1999年已經除籍,並不是去年才開始除籍。沈政男5日在個人YouTube頻道影片中指出,賴政府就是不要讓李貞秀當立委,從農曆年前內政部長劉世芳提出《國籍法》要求立法院將李貞秀解職遭拒後,過年後改由陸委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張李貞秀登記立委時具雙重戶籍,不具立委參選資格。

沈政男表示,陸委會去年才開始清查陸配是否有取消大陸戶籍,李貞秀也因此在去年繳放棄戶籍證明。他認為,過去20年政府放任不管陸配雙重戶籍問題,現在才來卡李貞秀的立委資格,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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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大陸人士來台的身份與權益,只能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能違憲採用《國籍法》。
2. 李貞秀 2025年拿到與繳交的除籍證明,只為證明1999年已經除籍 ------ 民進黨的陸委會,要不要採信呢?有甚麼理由可以不採信呢?
3. 過去20年政府放任不清查陸配雙重戶籍的證明文件,2024 參選時也沒卡,現在才 "從嚴" 來卡李貞秀的立委資格? ------ 政府失職,人民承擔?





# 行政處分必須合憲合法。如不提《國籍法》,只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張李貞秀登記立委時沒有除籍證明,有雙重戶籍的問題,那就還算合憲;但是,證明了一些綠營的小鼻子小眼睛,以政府的失職強加於人民,並且無心促進兩岸良性關係,也無意促成台灣的團結~~~~~~


你發這種文,又臭又長,
我們青鳥是不會看,也看不懂


我們青鳥只在乎有沒有滿滿的呆丸價值


台灣,中國
一邊一國啦
pgn
認得字,看得懂 "小鼻子小眼睛" 也行~~[大笑]
pgn wrote:
1. 原大陸人士來台的身份與權益,只能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能違憲採用《國籍法》。
2. 李貞秀 2025年拿到與繳交的除籍證明,只為證明1999年已經除籍 ------ 民進黨的陸委會,要不要採信呢?有甚麼理由可以不採信呢?
3. 過去20年政府放任不清查陸配雙重戶籍的證明文件,2024 參選時也沒卡,現在才 "從嚴" 來卡李貞秀的立委資格? ------ 政府失職,人民承擔?


其實這裡有一個判決點,李貞秀 2025年3月 繳交的追溯1999年的除籍證明,到底民進黨的陸委會要不要採信?採信,李貞秀繼續當立委沒有問題;不採信,請陸委會說明清楚理由,要怎樣的追溯證明? 還是完全不准追溯!? 如果完全不准追溯,是否有衍伸其他爭議? 且政府的失職要不要糾正,要不要有人出來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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