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長付錢了!3月9號付的!

tony333324 wrote:
這一切都是交易條件的問題而已.富士康拿貨, 廣達拿貨, 台達拿貨, 華碩拿貨, 諸多不列舉在案.都是拿貨後, 享受服務後, 至少90~180天才付錢的....這個不過差2天, 沒有甚麼了不起的.他至少買單了.有沒有看過不買單的....不少唷!


企業之間的簽約,你拿來類比?

你坐火車有隔幾天後付錢?
卓榮泰說是個人行程,你還在幫忙唬爛說是政府機關?
證明一個謊要用更多謊來圓



tony333324 wrote:
你這話說得好! 非常棒!
你知道華航與政府機關有沒有簽訂"服務條款", 假設性, 跟立法院, 跟總統府, 跟外交部, 如若有月結帳, 您怎麼看?
假設性來說, 立法委員沒公開說而已, 如若公開, 立法委員也能先乘機後付款 呢?
各-位-觀-眾

「我付錢了」



卓:........................
sbook1231 wrote:
包機208萬...(恕刪)

餘額為什麼看不到??

bcmpxij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wildchen
因為數字太多了,擠到邊邊
no name2120 wrote:yahoo新聞討論區網友提出幾個問題覺得有意思:1.那本存摺是誰的名字?2.為什麼匯款紀錄是出現在第一行
3.為什麼包機可以先享受後付款?(又不是信用卡)

另外個人覺得那本可能是新補發的,所以紀錄才會出現在第一行,而且是很前面幾頁那種,不然沒辦法反折的那麼平整。


正解
這些都是事後搞出來的
私人行程可以使用軍中的松指部?畜生黨將台灣人---當成白癡

很簡單--當時誰去訂票的(應該是公務人員,不可能是他的家人,要花200多萬, 家人絕對會反對,除非院長有好幾億的資產),誰付錢的,華航的發票呢?

假公濟私---這也是人之常情,很多官員或主管---都是這樣搞的

本來的目的---去看球賽,再來是去見日本的朋友,可以對外說去拓展外交(畜生黨的打手---前面就說過了)
xattacker wrote:
以資產比來講...(恕刪)




佛曰不可說
跟航空公司建立契約型服務(通常稱為 Corporate Sales Agreement, CSA 或 企業差旅方案),確實有機會實現「先搭乘、後付款」的模式。

這與一般大眾購買機票「即時結帳」的邏輯不同,企業端通常是透過信用額度或**第三方差旅管理公司(TMC)**來運作。以下是幾種常見的運作方式:

1. 企業授信與月結服務(Credit Terms)
這是最標準的「先飛後付」模式。航空公司(或其代理機構)會針對企業進行信用評估,並提供一個信用額度。

運作方式: 公司員工在額度內直接訂位發票,航空公司會定期(通常是按月或每兩週)匯總所有交易,發送一張總帳單(Invoice)給公司。

付款期限: 收到帳單後,企業通常有 30 到 90 天(Net 30/60/90)的期限來支付款項。

條件: 通常需要公司具備一定的年預算規模(例如每年機票支出達數百萬台幣以上)且財務狀況穩定。

2. UATP 卡(Universal Air Travel Plan)
UATP 是航空業專用的支付網路。

特點: 許多大企業會申請 UATP 帳戶,它本質上是一張虛擬或實體的「企業信用卡」,但背後是基於企業與航空公司簽訂的信用契約。

優勢: 這種方式可以實現統一計費(Centralized Billing),員工出差不需要自己掏腰包,公司事後再統一結清帳款。

3. 透過差旅管理公司(TMC)
如果您的公司規模尚未達到與航空公司「直接簽約」的門檻,通常會透過像 American Express GBT、Corporate Traveler 或台灣本地的大型旅行社(如雄獅、東南的企業部)合作。

墊付機制: 這些代辦機構會先幫企業代墊票款,並依照契約設定的週期(如月結)向您的公司收款。

額外價值: 他們還能幫忙追蹤差旅政策合規性,並提供詳細的報表。

4. 針對特定航司的數位金融方案
有些航空公司為了吸引中小企業,會與金融業者合作推出特定的支付工具:

範例: 越捷航空(Vietjet)曾推出過「先飛後付」(Fly Now Pay Later)的微貸款服務;南方航空也有類似的 B2G 差旅系統,引進第三方支付商為企業承擔資金風險,達成月結效果。
blood0819
都說是私人了,還企什麼業啊?難道那存摺是行政院的?這麼說好像也不是不可能啊,反正也沒揭露帳戶名,真是細思極恐
Irvine Orange
華航有在台提供這些服務嗎?以前只聽說鴻海和華航簽約(里程回饋統一歸鴻海),員工能搭華航就都搭華航。沒聽過其他大企業有這樣做。
居然還有人說他是行政院長,所以拿到這種條件是正常,等你能當到再說啊
其實就是公務人員拿到這種條件才是有問題啊
尤其他是行政院長,整個行政體系都在他的管轄範圍內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三、公務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方法、機會圖本人或第三人不正之利益。
四、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一)屬公務禮儀。
(二)長官之獎勵、救助或慰問。
(三)受贈之財物市價在新臺幣五百元以下;或對本機關(構)內多數
人為餽贈,其市價總額在新臺幣一千元以下。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
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
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華航本身最大的股東就是交通部可以控制的航發會,實質上就有控制能力
更別說華航本身的業務就會受到政府機關的監理
如果華航給了行政院長遠低於行情的包機費用,行政院長也接受了
就違反了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了,甚至圖利罪也都是有可能觸犯的
ccs911
所以才只要讓40趴吞下那坨屎就能選贏啊
sbook1231 wrote:
包機208萬全程總計...(恕刪)


這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 包機 飛東京 來回 只要11500

還能由松指部起降 免去機場排隊

各家旅行社還不趕快跟華航包機 保證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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