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雖能來有理據的解答一下嗎

我是認為啦
所有的公職都應依法行事
而憲法,是最高位的法律
如果,自己認為做不到,就不應該去擔任公職
不然,就應該去修法

那種啊我就選到了,權力在我手上,不然你想怎樣
我只想罵你無恥呀!!!
依法擔任公職,然後又說自己做不到依法,那不就是無恥嗎?!
然後
士大夫之無恥,視為國恥呀!!!
KCLin0423 wrote:
我是認為啦所有的公職...(恕刪)

這不是能力問題
是台獨黨綱已違背憲法
又怎去執行?
KCLin0423
我說的又不是台獨黨綱
king910079
台獨 "黨" 綱又不是法律... 違背憲法又如何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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