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單車騎士于海明)在奪刀後,並沒有真正追砍到車內將「龍哥」砍死,而是在車外將試圖逃跑的龍哥砍傷,龍哥隨後因失血過多死於附近的綠化帶中。
以下為監視器畫面與官方調查通報的完整經過:
1. 衝突引爆(行車糾紛)時間地點:2018年8月27日晚間21時30分許,江蘇省昆山市震川路與順帆路口。起因:綽號「昆山龍哥」的劉海龍酒後駕駛雙門寶馬(BMW)轎車,違規強行右轉切入非機動車道(慢車道),險些撞上正常騎乘電動單車的于海明。爭執:寶馬車上的同行乘客下車與于海明發生口角與拉扯。
2. 龍哥動粗與回車拿刀拳打腳踢:劉海龍(龍哥)隨後親自下車,衝向于海明進行拳打腳踢與推搡,于海明當時僅作被動防禦與還擊。回車取刀:劉海龍自覺沒佔到便宜,轉身跑回寶馬車內,從駕駛座下方抽出一把長度約43公分的雙刃尖角砍刀,衝向于海明連續揮砍,擊中于海明的頸部、腰部及腿部,造成于海明受傷。
3. 關鍵轉折:龍哥手滑與被奪刀砍刀脫手:在連續揮砍過程中,劉海龍不慎手滑,砍刀脫手飛落到附近的人行道地面上。于海明奪刀:兩人都衝上去搶刀,于海明因距離較近且反應迅速,率先搶先一步將砍刀撿起。
4. 7秒內反擊與「追砍」的真相搶到刀的于海明出於本能防衛,在7秒鐘內對劉海龍進行了連續的反擊(共5刀):前兩刀(致命傷):于海明刺中劉海龍的腹部,導致其腸子外露並刺破腹部大靜脈。隨後又砍擊其右胸、左肩等部位。龍哥逃跑:劉海龍受重傷後,驚恐地轉身跑回寶馬轎車方向。
並未在車內砍殺:于海明因擔心劉海龍回車上拿其他凶器(如槍械或其餘刀具)或打電話叫人報復,於是持刀追砍了過去。于海明在車外朝試圖躲避的劉海龍揮了2刀,但均未砍中劉海龍,其中1刀砍中了寶馬車的左後車窗下沿(留下7公分刀痕)
5. 事件結局綠化帶身亡:劉海龍見無法上車,忍痛繞過車身向東北側逃跑,最終體力不支,倒在距離寶馬車30多公尺外的綠化帶內。隨後送醫因出血性休克宣告不治身亡。拿走手機防報復:于海明反擊結束後返回寶馬車旁,將劉海龍掉在車內的手機拿走放入自己口袋,目的是防止對方同夥繼續打電話召集黑道成員前來報復。警察到場後,于海明主動交出了砍刀與手機。
判決
江蘇省公安機關與檢察機關經由現場監視器畫面、傷勢與證詞綜合評估,認定劉海龍持刀行凶嚴重危及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于海明奪刀及後續追砍的行為,是為了消除持續存在的暴力侵害風險,完全符合法定的「正當防衛」條件,因此於同年9月1日宣布撤銷案件,于海明無罪釋放,此案也成為中國司法史上活化正當防衛條款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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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傷在前兩刀就確定的,其後發展對結果影響無足輕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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