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中國國民黨

顏寬恒涉詐108萬助理費判7年10月上訴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2026/05/28 16: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被控利用人頭林進福申報為公費助理,藉以詐領助理薪資與年終獎金共108萬餘元,用於買車、繳健保費等私人用途,二審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去年9月依共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將顏寬恒判處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108萬餘元,林進福判刑7年8月、褫奪公權2年;案經被告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判決未臻完備,今日撤銷發回台中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撤銷的主要理由為,林進福確實曾穿著顏的助理背心跑行程,是否真是人頭助理,尚有疑義,卷證資料與判決理由不符,且有疑點需再調查釐清,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綠轟立院延會撐「司法保護傘」 17藍委涉案名單一次看

2026/06/03 12:31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立法院第十一屆第五會期本週起延會,民進黨團抨擊,藍白為了幫有司法案件在身的立委撐起「保護傘」,創下18個月完全不休會的紀錄。經查,包括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內,共有17位立委捲入司法案件,被指控的罪行涵蓋貪污、國安洩密、罷免案不實連署等。

顏寬恒涉詐領助理費等案,二審依貪污罪判7年10月,最高法院今年5月撤銷原判、發回更審,顏稱「還我一個公道」。

高金素梅因涉及詐領助理費、詐領協會補助款及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今年2月以100萬元交保,她回應批評政治恐嚇。

傅崐萁被告發透過「戰天下」公司,向多名立委提供優惠競選小物,涉反滲透法、商業會計法及偽造文書等罪嫌,傅辦則強調團購合法、與境外資金無關。

鄭天財涉嫌收廠商賄款、出售特助頭銜,檢方去年12月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求刑10年以上,鄭喊冤稱自己並未參與。

陳超明涉SOGO經營權收賄案,一審被判7年8月,二審審理中遭裁定延長限制出境。

許宇甄與盧縣一涉及民進黨立委伍麗華罷免案不實連署,檢調去年10月提起公訴,許痛批為奉命起訴、盧也質疑政治操弄。

馬文君涉潛艦國造洩密爭議,遭列為外患罪他字案被告,馬主張自己絕對清白、持續監督嚴格把關。

徐巧芯因涉嫌洩密部分台灣與捷克援助烏克蘭專案文件,北檢列他字案被告偵辦,徐則稱官方網頁早已公開相關資訊。

鄭正鈐涉嫌收受中共資金並洩密給國台辦,去年遭高檢、北檢列他字案被告,鄭聲明絕無收受中資及洩密。

此外,立法院近年爆發多起肢體衝突,包括謝龍介、廖偉翔、邱鎮軍、黃健豪、黃仁、王鴻薇、陳玉珍等7位國民黨立委,於2026年2月被依傷害罪起訴;國民黨團則指控,民進黨「惡人先告狀」發動司法清算。


對於在野黨一再延會,民進黨團書記長范雲批評,藍白創下漫長18個月完全不休會的紀錄,今年8月31日這屆延會才剛結束,隔天9月1日新會期緊接著開始,法定會期會直接到年底。算下來等於將近2年,國會都處在「全年無休」的畸形狀態。


「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明定,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范雲強調,民眾黨卸任立委才在節目上自爆,去年延會是為了幫有案在身的國民黨立委撐起「司法保護傘」,藍白再次上演自私的荒謬劇碼。民進黨團絕對不是反對開會,「我們真正反對的,是為了幫少數涉案人撐起保護傘的不正常國會體制!」
又是中國國民黨

怎麼這個黨都是用假連署詐騙

涉不實連署判8月 太保民代林淑勉稱「絕無欺騙」將上訴


2026-06-12 09:47 聯合報/ 記者
黃于凡
/嘉義即時報導

嘉義縣太保市民代表林淑勉涉罷免同選區市民代表吳宏哲,被控以不實方式取得民眾個人資料,作為罷免連署使用。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褫奪公權2年。林淑勉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將提起上訴。

判決指出,林淑勉與吳宏哲均為太保市第9屆第1選區市民代表,雙方去年互提罷免案,林淑勉為第二階段罷免連署門檻,持連署書向多人蒐集姓名及身分證字號等資料,並以「反對罷免」、「幫忙不要被罷免」等說法取得簽名,未明確告知為罷免吳宏哲連署書。

又是中國國民黨

台東縣議員王姷力涉詐領助理費 檢方認定貪污近468萬起訴

2026/06/17 09:02
記者劉人瑋/台東報導
國民黨台東縣議員王姷力被控涉嫌詐領助理費,檢方認定,王姷力聘任其親友4人為人頭助理,對其中部分戶頭有實質掌控權,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共計468萬9114元。王姷力強調,帳目都很清楚,還被起訴,她參選綠島鄉長「會選到底」。

王姷力涉嫌詐領助理費,4月22日被檢調以海巡艦艇由綠島帶回偵訊後,檢察官裁定30萬元交保候傳,她原本就打算角逐下屆綠島鄉長,得知起訴後仍決定參選到底。
台東地檢發稿稱,檢察官蘇烱峯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東縣調查站偵辦王姷力案,發現自民國111年12月起至115年4月止,涉嫌虛偽聘任蔡姓、王姓、蔡姓、林姓等4名被告擔任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薪津,於日前偵查終結,向法院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共計468萬9114元。

檢方以王姷力及其妹、女兒等共5人,雖皆未認罪,但共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案件提起公訴。檢方表示,助理費匯入這4人帳戶後,王姷力仍對部分戶頭可實質掌控,包括其他被告帳戶,王與其皆有資金往來、資金有匯回王的帳戶,這才認定4人皆為人頭帳戶。

王姷力則是喊冤,因租屋、保險費等,以往皆由親友代為管理,以往如此,當選議員後亦是如此,「帳目都很清楚啊!怎麼這樣硬要起訴?而且起訴還真快」。但有法界人士稱,只要是助理未另開設專戶供助理費入帳,且還與民代資金有所往來,「要說清楚實在很難,只能到法庭再辯了」。

南投前消保官許麗貞以不實發票詐領業務費 監院12比0通過彈劾

2026/06/24 14:48
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
南投縣政府前消費者保護官許麗貞,於任職期間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情節重大。監察院於本(6)月11日召開審查會,以成立12票、不成立0票的投票表決結果,全數通過監察委員王榮璋、蘇麗瓊所提彈劾案,並於今(24)日公告彈劾案文及其審查決定書,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據彈劾案文,被付彈劾人許麗貞為南投縣政府前消保官(簡任第11職等)、現任南投縣政府簡任秘書。許麗貞自2004年2月16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擔任消保官期間,明知南投縣政府縣政推行業務費之報支,係具特定職務之人員按月依分配額度(消保官職務為每月5400元),於當年度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辦理核銷,且須有實際公務支出為必要;請領時也必須檢具原始憑證,亦即以請領者有實際支出為要件,須實用實銷。
然而,許麗貞竟為貪圖上開費用,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及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之犯意,以不實發票詐領縣政推行業務費,此案並已獲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決有期徒刑在案。

監察院強調,許麗貞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其違法失職事證明確,情節重大,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1條、第6條及第7條之規定,而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之應受懲戒事由。其行為已嚴重敗壞官箴,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人員廉潔形象,爰依法提案彈劾,移請懲戒法院審理,依法辦理。

根據監察院投票表決結果,本次審查會由委員王幼玲擔任主席。投下「成立」票之審查委員包含:王幼玲、王美玉、林郁容、張菊芳、蕭自佑、鴻義章、施錦芳、陳景峻、蔡崇義、葉宜津、賴鼎銘、浦忠成,共計12人。
又是中國國民黨

偽造陳俊宇罷免連署 國民黨宜縣黨部主委林明昌判1年6月

2026/07/14 14:55
記者王峻祺/宜蘭報導
國民黨政策委員會副執行長林明昌,時任宜蘭縣黨部主委時,涉偽造罷免立委陳俊宇提議書,檢方依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法偽造私文書等罪嫌起訴12人,宜蘭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林明昌判刑1年6月,因否認犯行未獲緩刑;其餘11人判處6月至1年4月不等,分別緩刑3年、4年。全案可上訴。

宜檢起訴,林明昌等12人涉幽靈連署,總偽造份數約4千份、使用1106份,不僅造假,還給抄寫名冊黨工1000至1500元報酬,其餘偽造名冊被燒毀。檢方批聚集抄寫、聯手偽造及行使提議人名冊的行為,形同「集體作弊」,無異是對先前合法選舉制度的踐踏。
其中林明昌、俞凌傑、陳堅豐等3人位居核心、領導地位,檢方認為林明昌推諉卸責,否認犯行;俞及陳雖坦承抄寫犯行,卻對林明昌涉案部分極力迴護,亦未完整交代犯罪經過,且有串證、滅證之舉,建請3人從重量刑。

宜蘭地院今天宣判,林明昌判1年6月;縣黨部前書記長俞凌傑判刑1年4月,緩刑4年,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10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總幹事陳堅豐判1年2月,緩刑4年,判決確定1年內向公庫支付8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其餘被告9人,包括秘書暨礁溪鄉黨部主任李姿慧、羅東鎮黨部主任林子平、五結鄉黨部主任謝火木、頭城鎮黨部主任沈麗珍,以及縣黨部退伍軍人委員會總幹事汪柏均、第一區主任麥潔萍、二區主任陳淑惠、第三區主任李春燕、第四區主任詹清華,分別判處6月至1年不等,緩刑3年、4年。全案可上訴。

宜蘭地院表示,被告林明昌因堅持否認犯罪,且犯後態度不佳,被法官判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未給予緩刑;其餘11位被告,犯後態度良好且均承認犯罪,經法官判處徒刑及認罪協商後,皆一併給予緩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