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進入司法了,以法律角度看一堆律師已說了舉證成功率極低,中選會也沒違法,因為根本沒寫不能邊開邊投,法律講證據和法條的,這事最後丁丁敗訴機率極大,也算好結果,浪費的社會資源算少的。

CS_TANG wrote:
是丁丁的權益沒錯,但如何舉證?
這就不勞柯粉操心
驗票或者是提出選舉無效訴訟都是他的權利
只是...他把自己架在台上,下不來很糗而已

殲二十 wrote:
教育部國語辭典對「鬧」的解釋:
擾亂。如:「鬧場」、「鬧事」。

使用法律手段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叫鬧。
大腸花那種就叫鬧了。

自以為自己很懂的柯粉
認為所有到法院提告的人都是在鬧
柯粉乾脆再攻佔立法院
逼迫立委立法將法院關了算了

Ryu010730 wrote:
說白了這段話有違法嗎? 棄保又怎樣 今天我叫你做什麼你會去做?不會嘛 那我要投給誰乾你屁事

是沒違法啊
蔡碧如就是在操作棄保啊
還是你認為蔡碧如在說白痴話


Ryu010730 wrote:
就算邊開票邊投票又怎樣 知道姚文智不會上把票投給柯文哲也是民意啊 我還沒說丁守中搶姚文智的票勒

說說看
那幹嘛要規定選前10天不能公布民調

amethyst_love wrote:
但是最後的決定權蓋下去的那一刻是否在每個選民自己的自由意識? 是!

說說看
那幹嘛要規定選前10天不能公布民調

手排好難 wrote:
講遠一點,再假設,重選後票數分佈並沒有如預期的藍大於綠,爾後國民黨在台北市的候選人提名會變辛苦。表示只看顏色投票的那一代已經過去

如果真如你所說只看顏色投票的那一代已經過去
即使沒有重選
爾後國民黨在台北市的候選人提名一樣會辛苦
不是變辛苦

殲二十 wrote:
而邊開邊投對選民的影響,比民調還要嚴重得多,因為民調不一定為真,開票的數目卻是真的。

而且還是最大規模的實質民調

Ryu010730 wrote:
那怎麼不說投的是丁守中 而是柯文哲

只聽過柯綠
沒聽過丁綠

qena wrote:
老問題,走對決重選的話,姚姚的700多萬補助款丁丁要出嗎?

直球對決可不限兩人
姚姚一樣可以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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