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手機索3成報酬為6千元爆口角


再度飛翔 wrote:
你說的置留權是在失物無人認領的情形下吧
不是撿到就有置留權帶回家放個兩天吧


人家法條都貼出來了,
看一下吧。
你撿到失物送警察局招領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話那不叫留置權,
而是物品直接變成你的。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之前撿到別人皮包送去警察局警察跟我說的。


再度飛翔 wrote:
我之前發過我不會接受,但願意給個1000~2000不等的紅包
跟我用要的,我會說那你拿去放回原位吧,就這樣簡單


這也是方法之一。
但是換個角度,
拾獲人也可以說:我可以接受你請我一杯飲料或是意思一下包個小紅包,
談好細節見面劈頭就用已報警嚇我,我會說那你回去原位找吧,就這樣簡單。
至於我放回去了你找不找的到,不是我的事了。
反正我跟你"說"我已經放回去了。
說跟作也許會是同一回事吧。
真要搞到大家都不爽,
拾獲人可沒甚麼損失,
倒楣的是誰?
失主可沒有這種跟人家賭氣的本錢。
因為不是人家欠你的!


再度飛翔 wrote:
第一、我不至於弄丟自己的東西,所以不用煩惱


???
我記得你剛剛不是才回復一篇,
說甚麼要繳房租的不是嗎?
還是我看錯了那個人不是你。

再度飛翔 wrote:
第二、弄丟我家的事,撿到是你家的事,跟我用要的三成,吃屎比較快


同樣的邏輯,
撿到東西我家的事,你東西不見你家的事,
想報警說我竊盜,你先拿出證據來再說吧。
搞清楚一點,
你要說別人竊盜,是你要找出監視器畫面"證明"別人是竊盜,
而不是別人要找監視器畫面"證明"自己不是竊盜。
這下就算全省監視器都是好的我看也幫不了你。

vivian93 wrote:
人家法條都貼出來了,
看一下吧。


落落長,實在不是很想看~
看完的感想是以後出門低頭看地上,多坐公車
多撿到的都是賺的咧


vivian93 wrote:
拾獲人也可以說:我可以接受你請我一杯飲料或是意思一下包個小紅包,
談好細節見面劈頭就用已報警嚇我,我會說那你回去原位找吧,就這樣簡單。

影片中的就有說了,電話裡拾獲的人直接告知要六千,不然就要放回原位
為什麼失主說報警是嚇人??
重點如果今天拾獲人是說請我喝杯涼水,或包個紅包,而不是說明我要六千
沒人會反彈


vivian93 wrote:
我記得你剛剛不是才回復一篇,
說甚麼要繳房租的不是嗎?
還是我看錯了那個人不是你。

應該不是我吧


vivian93 wrote:
你要說別人竊盜,是你要找出監視器畫面"證明"別人是竊盜,
而不是別人要找監視器畫面"證明"自己不是竊盜。
這下就算全省監視器都是好的我看也幫不了你。


先不管我在那邊遺失,假如在網咖裡發現不見
卻記得在進網咖前還有玩手機,網咖監視器偏偏壞掉
那要怎麼解釋?是不是也只能去報警說被偷?因為進去前在玩,進去後不見
幾天後有人打給失主說他撿到失主手機,希望失主要給他紅包六千元,不然擺回他原撿到的地方?
那失主該如何處置??

一刀兩面不是嗎??

我很認真的想學學我撿到東西該如何處理,請指教一下!!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再度飛翔 wrote:
我很認真的想學學我撿到東西該如何處理,請指教一下!!(恕刪)


我的建議是,不要撿東西!!!這樣什麼事都沒有
總歸一句,到口的肥肉,哪有理由讓他飛了,就算嚥不下去,也要尻點皮

再度飛翔 wrote:
落落長,實在不是很想看~
看完的感想是以後出門低頭看地上,多坐公車
多撿到的都是賺的咧


不,你該做的是以後出門多注意自己的隨身物品。
你不要遺失自然不會有人"撿來"跟你要報酬。
與其去期望撿到別人的遺失物,
不如先注意不要讓自己的物品遺失。
少賠有時候比多賺更重要阿。


再度飛翔 wrote:
影片中的就有說了,電話裡拾獲的人直接告知要六千,不然就要放回原位
為什麼失主說報警是嚇人??


不然你認為失主說已報警的目的在哪?


再度飛翔 wrote:
重點如果今天拾獲人是說請我喝杯涼水,或包個紅包,而不是說明我要六千
沒人會反彈


甚麼時候人民要求自己"依法享有的權利"變成是其他人反彈的原因了?
如果你認為法律這樣規定不符合道德觀感,
應該是想辦法要立委去修法,或是"從自身做起,要求自己用更高的道德來做事"。
而不是"用更高的道德來教訓別人怎麼做事"。


再度飛翔 wrote:
應該不是我吧



再度飛翔 wrote:
二、這件是我弄丟的
退伍後,在一間貿易公司上班,(恕刪)


恩,應該不是你吧~~~也許是我眼花了~~~


再度飛翔 wrote:
先不管我在那邊遺失,假如在網咖裡發現不見
卻記得在進網咖前還有玩手機,網咖監視器偏偏壞掉
那要怎麼解釋?是不是也只能去報警說被偷?因為進去前在玩,進去後不見
幾天後有人打給失主說他撿到失主手機,希望失主要給他紅包六千元,不然擺回他原撿到的地方?
那失主該如何處置??


你當然可以報警說被偷,
但是"事後"發現你的手機在別人那邊,
你想告對方竊盜,
那是"你要去找證據證明對方是用偷的得到這隻手機"
而不是說"因為我的手機不見了,我懷疑是被偷的,現在手機在你這,所以應該是你偷的,你去找證據來證明你不是小偷!"
在法律上是原告要負舉證責任,而不是被告。
至於拾獲者跟失主要求報酬,
雖然在道德觀感上可能不是很站得住腳。
但是這確實是法律賦予人民的權利。
就好像今天我賣一個商品100元,
你要嘛乖乖掏一百元出來買單,
要嘛去別家買,
要嘛不要買,
再不然你可以用你的交際手腕嘗試跟我殺價。
方法有很多,
但是這個失主一方面又不想付對方錢,
一方面又要對方把他自己遺失的物品還給他,
怎麼?是對方欠他的嗎?
用報警來嚇唬人就更好笑了,
這是法律規定賦予對方的權利,你報警的用意是在?阻止對方行使合法權利嗎?
這是不是有點像小孩子為了搶玩具搶不贏,
就跑去找老師跟老師說:老師,小明不把他的玩具借我玩!
奇怪,小明為什麼要把他的玩具借你玩了?

再度飛翔 wrote:
我很認真的想學學我撿到東西該如何處理,請指教一下!!


每個人有不同的作法,
有的人會先想辦法連絡失主,
有的人會直接送警局,
有的人會當沒看到不去動它。
重要的是"不要把你認為對的那一套拿出來指責別人"
這種事情你自己做好就好了,管到別人頭上真的是管太多了。
特別是當別人並沒有違法的時候。
畢竟"道德感"本來就不是每個人都一樣的。
我在路邊看到菸蒂會想要隨手撿起來丟垃圾桶,
但是有的人就當沒看到,
難道我要因此去斥責那些人沒公德心嗎?
道德這種東西拿來要求自己是個美德,
但是拿來要求別人就有點超過了。

我之前掉錢包也急得半死,

錢沒多少5000元而已、但是辦卡麻煩,

後來人家撿到通知我去拿回來,

整個錢包完好無損,

我準備好的2000元紅包他死也不肯收,

只願意收紅包袋代表接受感謝,

我只好趁過節再帶禮盒過去謝謝他,

那時哪有在那說要留三成或丟回去什麼的。

我們物質生活在進步,

道德卻反而不斷在退步....
其實我不懂為什麼一定要報酬
咱們撿到東西不就只是個隨手嗎
畢竟每個人都有可能掉東西阿
就當作互相幫忙嘛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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