臆測的真是精典呀~做生意經營自己的品牌這很正常,但真犯了錯而不勇於面對認錯這就犯大忌,也把自己人格品牌給毀了.更顯出其虛偽和虛假的真面目,和之前的林哈妮 差不多樣子ezchou wrote:(以下內容僅為夢境中...(恕刪)
那像坊間的廣告術語:跳樓大拍賣、結束營業拍賣(廢話:今天打烊明日再開張)、(蜂蜜)不甜砍頭(砍蜜蜂的頭)。。。,算不算是詐欺???台灣社會已經淪落為光在這些話詞動手腳(玩文字遊戲、話術(騙術)、行銷(行騙)),而不再是真材實料、童叟無欺。現今社會則是從上騙到下,從老騙到幼。。。無奈很懷念以前網路剛起步的時代,那時候沒有甚麼網路行銷的商業介入,網路的消息可信度非常高,如今網路商業蓬勃發達,但可信度卻令人質疑。。。
古人有句俗話“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同樣都號稱美食家 ;那...........舌頭比舌頭呢?http://tw.news.yahoo.com/美食家1年前曾投訴-鼎王照樣騙很大-060120218.html
furry wrote:古人有句俗話“人比人...(恕刪) 有時候,我還真懷疑自已是不是有木舌每次跟別人去什麼名店消費看別人吃的那麼開心,頻頻說好吃的時候自已卻覺得soso,不過比一般外面的包裝的好看而已到時去一些小店吃稍為處理過的食物時,才真有感覺好吃人啊,到底是用舌頭吃美食還是用眼晴跟耳朵吃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