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暴民已成事實,鎮壓就是義務!

chengenix2 wrote:
+1 被打剛好而已,...(恕刪)


再不制止的話, 大陸派一群學生就可以佔領台灣了
當暴民恣意犯法已成事實,鎮壓起訴聲押就是剛好而已!

旋風用心棒 wrote:
當暴民已成事實,鎮壓就是義務!

請給我贊!!!!



支持驅離,說鎮壓太過了一點,其時警察相較於國外已經是很溫和的了。

旋風用心棒 wrote:
當暴民已成事實,鎮壓...(恕刪)


警察辛苦了

台灣好棒or台灣好爛 wrote:
我看來是只敢對學生開刀,對一些大官及有錢有權的人則踫都不踫

大官與有錢人不會佔領立法院與行政院.

這些學生...最可笑的是許多明明就已是20幾歲的成年人,
有一張學生證就好像是護身符一樣,天下無敵.
面對不敢對他們動粗的警察,嗆的比誰都大聲.

可以請這些成年人學生們去各縣市去對付飆車族嗎?

Youfown wrote:
轉貼於Ptt網友lo...(恕刪)


這次所謂的學運
不管最後結局如何
幾位高階領導的履歷已經寫入更多資歷
這些無疑將是某派重用的豐功偉業
好可怕的臺灣未來
現在有些大學生在FB的論調是,他們只是要衝進去靜坐,其實是很有秩序的,不過有極小一部份人衝上2樓,都是統媒在散布不實消息...,這些人是太天真嗎?似乎還搞不清楚自己錯在哪裡,不只理盲眼也盲了。媒體即使不能還原全部情形(行政院太大了),至少七成有吧,不要再合理化自己行為。推倒拒馬,衝進去,就算只是靜坐也是錯。現在一堆人FB頭像換成黑色,我們這些贊成驅離的人,是不是要把自己頭像換成白色?
根據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109號判例意旨,若行為人於行為之際,手持木棍等工具向被害人頭部猛擊時,主觀上即有殺死被害人之不確定之故意。

在說打的好的人,請不要害警察被抓去關.領沒多少錢,讓你們看爽就算了.最後被抓去關又沒工作.

當然啦,這要你們有法律常識.如果沒有的話喊爽也只是剛好.






旋風用心棒 wrote:
當暴民已成事實,鎮壓...(恕刪)

請警察打爆這些暴民的頭
有些人喜歡拿邱毅當時衝撞法院的事情來說嘴
不外乎是衝車大將軍可以這樣做,為什麼這些學生不能佔領行政院

但這些人話都只說一半,後半段是他們不敢說也不想說的事實
那就是最後邱毅被判刑14個月且要入獄服刑

這就是毀壞政府機關公物的代價,這些學生準備好要付出這些代價了嗎
還是學生天真的以為衝進行政院立法院毀壞公物不會有任何刑責
只因為背後有政黨撐腰,有律師團可以靠????

如果這次法院針對帶頭衝進行政院的人不做出任何刑事或民事上的判決
就等同告訴全國人民,以後對哪個地方政府或中央不爽
就可以組織群眾衝入公務機關大肆破壞,反正不會有事對嗎
這樣是大家樂見的情況???

就算是另一黨也不敢出來說佔領行政院是正確的行為
這些人都當過行政首長,都知道街頭抗爭的底線在哪
越過那底線,誰都幫不了
帶頭那個被抓,三巨頭有出來相挺嗎??

只有傻傻的顧大律師去倘這混水
要選市長的人可以接受這樣的行為???不是瘋了就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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