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境之北 wrote:溫柔勸離是上帝要做的...(恕刪) 那您覺得該用什麼方法好呢?拿手槍出來,一槍殺一個?覺得太慢嗎?拿步槍出來掃比較快唷,把彈匣全部掃光光,您說好不好呀?(我比較喜歡這個)還是您覺得這樣死的太痛快了!那可以改用警棍爆頭唷!
hero168168 wrote:那您覺得該用什麼方法好呢?拿手槍出來,一槍殺一個?覺得太慢嗎?拿步槍出來掃比較快唷,把彈匣全部掃光光,您說好不好呀?還是您覺得這樣死的太痛快了!那可以改用警棍爆頭唷!...(恕刪) 有本事就衝進去不要在外面叫囂啦~ 警察局都敢包圍了還有甚麼不敢台北市有幾百萬居民要的是安寧不會支持這種暴民行為
ebola01 wrote:我覺得現在青年「畢業...(恕刪) 用槍時機:1當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抵抗或自衛時2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鎮壓時。3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時,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4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5要犯逃脫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