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ovvye wrote:
請教依何條規定...(恕刪)


你開車往窗外丟團垃圾
如果夠幸運被檢舉
就知道了是哪條了

或是自己檢舉一下自己也可以

怕你找不到相關規定
貼一下連結給你

http://www.epd.ntpc.gov.tw/web/FAQ?command=faqview&groupId=9720

忘記了
法律學系應該還沒開過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課程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Daniel Blue wrote:
你開車往窗外丟團垃圾...(恕刪)


所以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0款
可以開罰1200-6000
是這樣嗎??

laovvye wrote:
所以是依廢棄物清理法...(恕刪)


連結貼給您了
以您深厚法學素養
當然知道是不是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laovvye wrote:
可以請求回復原狀



Daniel Blue wrote:
不用擔心
直接拍照檢舉
可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1200~6000
如果行為人有去繳罰金
你還可以分得一定金額檢舉獎金
另外不必一定是黏貼才可裁罰
夾付或放置一樣可以檢舉

感謝回應

========

補充請教一下
這個可以網路檢舉嗎?
有無相關網站可參考?
Daniel Blue wrote:
八田與一的歷史定位
也有人認為是殖民母國掠奪殖民地物資的方式之一而已
何以要造神立銅像呢

因為現在沒有權利競爭的連帶利害關係
所以沒有花費心力檢討他的必要性
這樣鑽漏洞的學生
有甚麼道德可言

蔣老大殺了那個大學生的家人再來去貼還差不多

不然就只是個被洗腦的人罷了

想學土城王?太太不任公職要收多少不犯法?

法律不犯罪啊!

但是大家看在眼裡啊!

想出來

喊了那麼久,想鑽漏洞

誰理他啊!

laovvye wrote:
個人良心建議不懂在學...(恕刪)


趕快去背書
老頭出門玩去
呵呵

老頭沒往實務發展
師長同學在實務界服務的還不算太少
就不勞煩您擔憂了

話說明明是嘴砲
老頭我還是過自己的小日子去
祝您早日金榜提名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Kao0911 wrote:https://tw.news.yaho


因為現在太多學生沒博裝博,
自以為是、只會抱怨、怪別人,

真的是教育出很大問題
laovvye wrote:
個人良心建議...(恕刪)

l大大
首先對於您對法的執著,小弟給予肯定
這裡小弟也提出一些與法律無直接關係的觀點供你參考
前面你曾提過
"人吃人的世界,維持社會安定是靠法律,而不是靠道德"

正因為台灣目前還沒完全沉淪到道德淪喪的弱肉強食社會
所以更不能只靠法律來維持社會安定
現今社會之所以安定,靠的還是來自多數人自我道德的要求自己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
法律只是一道不得不拿出來約束人性的最後底線

舉例來說,大家都知道闖紅燈是不對的
如果大家都不自我道德約束,只以法律限度來考量
那麼只要沒警察,沒照相,沒別人看見時,我就可以闖了
因為在沒出事或沒被抓的前提下,我在法律上就是沒有責任.
再擴大一點來說
任何犯法的事,只要沒人能發現,我就可以去做
任何不守秩序的事,就算被人發現,只要沒違法,我一樣可以去做
前面我曾跟你提問過,以法律見解而言,某行為可不可行?
這其實是很悲哀的問題,因為若有意抱存這樣的心態去從事任何行為
在不違法的前提下,不管任何事,就算可能會破壞社會和諧,或干擾到公共權益,都可以去做
以法的立場而言,當然”可以”
以道德的立場而言,則是”不恰當”
如果人人都只想抱著以法律底限來約束自己所有行為,而不認同或要求道德約束
那這個社會絕不會安寧和諧,又如何能安定?

法律被少數有心人拿來當成道德淪喪的保護傘
這是習法之人應該努力去阻止的亂象
流川 風 wrote:
如果人人都只想抱著以法律底限來約束自己所有行為,而不認同或要求道德約束(恕刪)


有人主張性善
有人主張性惡
個人信仰
不予爭論

別的不說
光說盜版就好了
你覺得道德有HOLD住嗎??

流川 風 wrote:
這是習法之人應該努力去阻止的亂象(恕刪)


權力分立
不曉得這你了不了解
司法人員保護的是"法安定性"
立法人員保護的是"公平正義"

建議可以看一下大秦帝國
講的是商鞅變法的故事
裡面也講到各種不同的法家學派
對其他學派也有一些分析
不過主要還是法家法派(現今主流)
很適合對法律精神有不了解的人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