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長:高鐵最快明年初倒閉

高鐵沒錢,為啥還要在蓋四個高鐵站,高鐵公司先斬後奏嗎?
先蓋再說,以後政府收尾,竟然政府也不阻擋,
誰做決策?先抓來鞭屍!
M-BENZC200 wrote:
交長:高鐵最快明年初...(恕刪)
b108463 wrote:高鐵沒錢,為啥還要在蓋四個高鐵站,高鐵公...(恕刪)


當然是選舉政件

蓋一堆蚊子館。
不會倒閉啦!!
只會變成國營企業而已!!
台灣誰可以接受回到過去 台北高雄去搭飛機或坐自強號 浪費太多時間了!!!

iaa911 wrote:
請倒吧 從來沒坐過...(恕刪)



看到這篇才知道是九十六年通車營運^^"""

連坐過1次督沒~

M-BENZC200 wrote:
交長:高鐵最快明年初...(恕刪)


很多人都誤會了交通部長的"弦外之音"了
人家的意思不是"高鐵明年初會倒閉"

人家的意思是:"特許時間還要更久,從一百年到兩百年,從兩百年到永久永久"
高鐵股東還要更多錢,高鐵還要更多更多~

領納稅人的薪水,飼鳥器咬布袋,真是了然喔!





u82232016 wrote:
很多人都誤會了交通部...(恕刪)


當政府要將一個BOT案子先收回國有,需要做哪些動作呢?
要知道本來股東不是政府,要讓政府主導經營是需要有相關身份的
還有明年初所謂的破產在財務報表上很清楚,如果官司規定需要那一大筆的現金支出,那高鐵現在擁有的現金是不夠的,有就是說會有流動性問題而破產
至於延長經營權,這看用哪一種角度觀察
如果政府主導經營,那延長其實都是政府經營,但是對財務報表上就有差別了
別忘了不管是否政府經營,那些負債都是需要歸還的
延長經營時間起碼在折舊的費用上每年大概差一倍
不論是換誰經營,都需要面對龐大的銀行債務壓力,改善財務讓起碼經營期間平衡收支(包含還債務和利息)是必要的
而換成政府來經營,那具備適當股份進入公司也是需要的,但是方式上其實有空間的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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