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o1958 wrote:
問題在於當初魏家這些101股權是怎麼到手的?
是誰逼原本股價,開發今、辜家...脫手?
他們拿無本的tdr換來的一堆樓房、土地..
種種惡行搞得臺灣成了甚麼島來的
難道真的可以這樣胡作非為?
說的好,
這是典型或稀泥的論點,
請問是誰允許拿無本的TDR來換樓房和土地?
是財政部吧,頂新魏家何罪之有?
就職責上,魏大老闆們和我們都一樣是個死老百姓,不是當官的,
只有當官的才有辦法給人開後門,給人方便,給人圖利,
財政部當年抱頂新魏家大腿,
公股行庫給予幾乎不可能發生的貸款成數,
今天又於法無據的擋IOI購入頂新在101的股份,
有問題的是財政部官員吧....
台灣那一個單位可以像財政部在行政作業上如此不需依據法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