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濟一哥 wrote:大大您好 感謝你來這邊建議我本身不是慈濟的幹部或是職工(領錢的專職人員)只是一個年輕專門做訪貧的志工喜歡來01講講話而已我每月固定要訪貧超過十戶(每月金錢補助超過五萬元)其中有許多就學的小孩我們不只補助每月的營養午餐錢甚至包含學費還有書及生活費慈濟按照我的理解希望能用在真正需要的人身上所以都會先進行訪視如果大大真的有知道需要補助營養午餐的學生請打電話到慈濟各地分支會或是私訊給我我相信慈濟一定會處理的 你又讓他們少了一個話題可說了..............
mcu_master wrote:不會吧?照這麼說,一個月平均每人5000元?一哥兄,你知道臥床的病患聘請看護一天費用要多少錢?還是志工也擔任免費看護的工作? 不會吧?慈濟現在對臥床病患也要負擔全部費用了?
mcu_master wrote:話也不能這麼說,身為善款募集首富慈善團體,有效的運用善款應該是責無旁貸的使命。總不能說善款收了,捐款人不能指指點點吧? 你可能沒抓到AOC987網友講話的重點,我來幫他重講一次好了,AOC987:你意思說看謢費用那麼高,慈濟只捐2萬太少,那你要不要再多捐一點,好幫助這些人,只有批評是沒有幫助的。有看到重點了嗎?
mcu_master wrote:我個人的解讀是「做假賬」的意思嗎?也許是誤解,煩請指教。...(恕刪) 相反的意思 公私必須分明 兩者關係好跟是否可以無償贈與或是營利所得全部捐給基金會是兩碼事基金會跟這家公司是兩個不同個體 所以之間的貨物往來屬於交易行為不能無償認列即便是捐贈回收物也需要算出捐贈成本對於這家公司而言即便是下腳料也都有進貨價 如果往來金額為零 可以視這兩個團體實為一個團體國稅局就可能把基金會跟這家公司視為母子公司 報表應該做關係企業的報表所以基金會必須將自己出售給這家公司的貨物實際價值算出對於基金會而言即便回收物取得不需成本 處理過程也都有免費志工但基金會依舊需要支出倉儲及水電費用而且即便是免費志工 依我國法規也需要替他們投保如果不真實反映自己的取得成本就不能計算出自己賣給這家公司的回收物究竟是利得還是虧損上面這些簡單的說就是兩個獨立組織個體之間的往來都必須算出自己真正的進貨成本及出貨價格否則的話就必須作關係企業的合併報表來算出真正的商品製造成本及銷售毛利以稅法角度來說 營餘捐不捐贈跟怎麼捐那是妳們兩個的事反正股東同意就好 那是"稅後"淨利 公司名義捐錢時有乖乖開立扣繳憑單就行它要知道妳們取得及處理回收物的"稅前"利得來計算營業稅跟營所稅
武帝問曰:「朕即位已來,造寺寫經不可勝記,有何功德?」達摩回曰:「並無功德.」武帝:「何以無功德?」達摩:「此但人天小果,有漏之因,如影隨形,雖有非實.」武帝問:「如何是真功德?」達摩答:「淨智妙圓,體自空寂,如是功德,不以世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