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罰勤就能要求體力勞...(恕刪) 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13條,士官懲罰種類包括撤職、降階、降級、記過、罰薪、悔過、申誡、檢束和罰勤9項。其實罰勤的解釋就很廣只要不涉及虐待,一般體力懲處都能說是罰勤(伏地挺身或是拉單槓都算)這次檢方和法官卻不這樣認為真的很怪因為法規中沒有明文規定蹲下所以判有罪,真好奇哪一國法律可以修到如此精細
以前被學長、班長整,沒有任何理由,就叫你起立蹲下,100次同梯還有一個比較會頂嘴的,睡上舖,學長就叫他上下舖100次.營上有一人出包,營長就集合全營的人,起立蹲下,這樣持續10分鐘現在的部隊...真是夏令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