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大與交通部官員針對Uber開會內容以及看法
大意:
1.Uber不是共享經濟,跟一般計程車一樣,特地有一輛車載你到你想到的地方
2.Uber沒有節省資源,因為專人載你過去,就代表有一輛原本可以載你的小黃閒置了
3.Uber沒有增加就業機會,Uber抽得比計程車行還多,整體司機(小黃司機加Uber司機)的收入反而減少了
4.Uber沒有增加總體經濟,因為錢是付到國外去,國外再撥回給Uber司機,付到國外去,所以Uber的稅抽不到,Uber司機的稅也抽不到
5.Uber說他們有幫乘客保險,但是講不出是哪一家,也不能說什麼時候可以拿出保單證明
6.Uber說他們有很高的民意支持,喬大:八仙塵爆前彩粉路跑也是很多人支持
會說白牌車也是違法啊,怎麼只找Uber麻煩,這真的是台灣人的通病
有太多例子可以提了,像是違建(別人也這樣蓋啊,為什麼只針對我),違規停車(別人也這樣停啊,為什麼只針對我),違規攤販(別人也這樣擺啊,為什麼只針對我),太多例子了,這個真的不是理由......
對於小黃品質不佳,這個也不應該用個不合法的Uber來作為打擊小黃當作解決辦法,應該是針對小黃的服務來作改善才是正本之道吧
Uber 派遣出來的車子 不就是白牌車嗎?
Uber 是資訊服務業, 只提供資訊服務
非法的是 被派遣出來的車子
有爭議的是, Uber面對法律時, 會說自己是資訊服務業
但看到的一些廣告 又說自己提供"運輸服務"
而實際做法上, 乘客是向Uber提出需求,付[車資]給Uber...而不是[資訊服務費]
提供運輸勞務的是被Uber派遣出來的[白牌車]
當然, 你可以說 Uber 提供[付費]的[資訊服務之金流服務]
提供運輸勞務的是被Uber派遣出來的[白牌車]
這些[白牌車]自己再由[Uber的後台系統]獲取應有的[營收]
好, Uber 提供的服務 --- 資訊服務、金流服務, 是合法的
那, 被Uber派遣出來的[白牌車] 就是非法的
所以, 政府就該努力 取締 白牌車, 無誤!
消費者自行向白牌車消費, 當然就是福禍自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