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gugu wrote:本國刑法有條文處罰...(恕刪) 刑法沒有處罰知情不報,但是有共同正犯的相關規定。至於徐自強有沒有參與犯罪....徐自強的律師聲請傳喚陳憶隆作證時,旁敲側擊的讓陳憶隆說出「對,我就是拖他下水!!」。陳憶隆還以為律師是來幫自己辯護的,直到被法律專有名詞弄得一頭霧水,陳憶隆大聲問律師「你要不要直接問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涉案?!你要不要直接問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涉案?!」徐的律師卻沒問,而大家都想知道這個答案。
按照報導提供的資訊來看,當初起訴徐是情有可原的。在破案當時,兩位主嫌都說徐是他們的共犯。在這情況下會連帶起訴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輿論都在關注。總不可能在眾目睽睽之下放過吧。而且提款機的不在場證明頂多是證明殺人當時徐不在現場,不能排除其他涉案的可能。
pcyen1313 wrote:而且提款機的不在場證明頂多是證明殺人當時徐不在現場,不能排除其他涉案的可能。...(恕刪) 若這樣論點可以成立,那隨便一個殺人犯的自白牽連到總統,總統就準備花20年的時間來證明自己的清白了。
邪惡小多 wrote:刑法沒有處罰知情不報,但是有共同正犯的相關規定。至於徐自強有沒有參與犯罪....徐自強的律師聲請傳喚陳憶隆作證時,旁敲側擊的讓陳憶隆說出「對,我就是拖他下水」。被法律專有名詞弄得一頭霧水的陳憶隆大聲問律師「你要不要直接問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涉案?你要不要直接問我徐自強到底有沒有涉案?」,徐的律師卻沒問,而大家都想知道這個答案。 真有這劇情啊?這律師很厲害在法官面前,讓陳憶隆自己證明自己以前的自白都是垃圾就夠了~接下來當然不必再問了!
陳小春2525 wrote:被告自白後又為否認犯罪之辯解乃為合法行使防禦權,法官原則上是不採信。...(恕刪) 小春大...這話滿專業的哦!小弟則比較想知道:....咱們,民事部份...如何判???雖然:刑事是寧可錯放,不可錯殺.......(民主)但是:所有關在監獄的全都是無辜的???是(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