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不是全部都是壞人..但說實在的..給人的印象....大部分是不好的...如果常發生此事件..生意會更差..乘客在怎麼錯..服務業嘛..就是要更有忍耐性...藝人.常發生喝酒鬧事事件..這點自己本身也要檢討...這個事件就是雙輸..另外警方執行方面..也要用點心...不要變成三輸..公權力也跟著陪葬...
法律有很多原則,不是指看文章表面1.不告不理原則..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2.微罪不罰..這種罪到檢察官..可能不起訴3.不能大砲打小鳥..不能闖紅燈就戴手銬..重刑犯還是知道他是危險的才會上手銬4.微罪沒有過失犯..每條法律都是意圖使..要有明確的意圖才構成犯罪..不能說包包放車上車子開走.司機就佔有綜合上述..都是回家打民訴官司..被銬上手銬,搜身..鬧這麼大..案件不單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