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女大生工時太長離職竟遭名店求償59萬

在本樓中,多數人習慣將實習與建教合作混在一起,其實是有誤的,
建教合作是高中職階段,依照建教生權益保障法辦理,原則上該法略優於勞基法。

而實習又不同了,基於大學自治的狀況,實習是不是等於工作,有不同的見解,
在本例中,大致有2個爭議的地方,
一是時間:學生表示上班14個小時
二是薪水:16000

就我過去在評估是否引進實習生時,參加幾所大學的說明會,
時間上,就我所知,
一般認定4個實習小時,等於1個學時,
若是訓練,則是1訓練小時,等於1個學時
也就是若實習學分為10學分

10學分*18週=180小時

廠商若全部將180小時用作實習,可以有720小時的實習,
若是全部安排訓練,則只能上180小時的訓練課程,
也可以部份實習、部份訓練來安排,
中間還能加入空班或者休息時間,
大概跟駕駛手握方向盤才算工作時間有87%像,
當然廠商在安排這些的部份,學校會審核。

而有些企業還會偷偷跟學生協調,實習是實習,
實習以外的部份算工讀,跟現今有些企業打2張卡有87.87%像。

薪水(或者應該稱之為實習津貼、生活津貼)而言,
如上所說,既然為實習或者訓練,學生相對應已獲得學分,
所以實務上很少稱之為薪水,甚至早期不給薪的實習制度(大學階段)很多,
早期每年寒暑假就一群大學學生希望零薪資實習,
為得就是拿到學分,我通常是一律拒絕,
因為零薪資,我還能要求什麼工作品質,
除少數由老師致電溝通的情況。

但近年來,少子化的因素以及為了減少爭議,
學校大多數都會要求企業給予一定的津貼,甚至不少廠商給的津貼等同一般正職員工,
當然不好的廠商也有,但用想得也知道,廠商給的實習條件一定漂漂亮亮,
才容易通過學校的審核。這時要靠得就是學生主動回報實習狀況,及學校到廠查訪。
甚至有些實習制度,學生還必須寫工作日誌給學校看,
有時還要學生固定回校,來防堵不肖廠商。

而所謂的津貼,通常企業可以扣除宿舍、水電、用餐、甚至交通車等費用,
即使很多學校要求津貼要高於基本工資,扣除了這些費用後,通常多數企業都不高,
除了少部分知名企業,給得真是嚇死人的高,可能真得很缺工吧。
我一個朋友,他們公司對某學校的實習生,則是來者不拒,
即使學生表現不好,一樣可以順利待到實習結束,原因就是老闆要回饋母校,
老闆只說了,公司部門這麼多,你怎麼可能找不到一個地方可以安排這些人實習。
也聽過某間企業還幫實習生出學費的(全額或部份就不清楚了)。

所以實習廠商有好有壞,高餐這麼有名的學校都不能保證不會遇到不好的企業,
學生實習時,還是多問問學長姊,才不會選到不好的企業。
若真遇到不合理的企業,那就趕快跟學校反應,
像本例中,學生是到忍無可忍就逕自離開,不討論職場上的倫理,
實習既然是課程,學生未到課,自然拿不到學分,
最終吃虧的還是學生。
我對實習有疑慮
但也對這家烘焙坊的做法不解

我還以為只有資方給勞方資遣費的事

原來 員工想離職 還要賠錢呀

別說實習生

就是一般僱傭關係裡 真的能求償這一條嗎

再說 學生在學校實習要繳學費

為什麼到企業實習卻變成 廠商要付薪水呢?

如此 廠商為什麼要提供實習機會 搬石頭砸腳

找工讀生就好啦!

櫻樹抽芽時想你 wrote:
再說 學生在學校實習要繳學費
為什麼到企業實習卻變成 廠商要付薪水呢?


企業實習的目的是將所學應用到實務上, 實習生基本上已經具有讓店家獲利的能力了, 要學的只是實務的操作面, 基本上店家不須花太多時間從頭教起, 就像醫院的實習醫生一樣, 醫院會給實習醫生薪水是因為實習醫生已經具備治療病患的能力, 只不過在學校是沒有病患讓學生實作, 醫院只是提供一個驗證所學的環境而已, 和學校從頭教起是不一樣的
建教合作+替代役=壓低薪資

一場騙局

一場政府幫企業壓低勞動成本的騙局

原本商家要請23K的服務生
利用建教合作只花20K
還利用契約威脅學生(ex.實習分數,考評...)
學生通常只能乖乖配合不合理的待遇(ex.超長工時)

學生佔了原本應該領23K的工作只領到20K
這社會上就少一個23K的工作
老闆說每年都有20K建教學生啊,誰會笨到請23K正職呢?
當學生畢業後,就算有實習經驗
也不容易找到23K的正職工作
這是一種惡性循環

簡單來說~
政府認為學生先領20K實習,有經驗後能找到23K的工作
企業認為每年都有20K實習生,誰要花23K請正職
老闆彭文潞是台中桃太郎飲食集團的老闆千金嗎?
桃太郎日本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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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每家企業都要低薪的實習生,實習生往往不是熟手,還需要許多教育訓練,甚至多出人力來帶,等他上手了,又要離開,而工作時出了差錯怎麼辦,風險很多,所以往往只能做些低難度的東西,孩子又覺得學不到什麼,沒基本功怎麼學?而現在的孩子願意從基層做起嗎?需多廚師可是切菜切了幾年才有機會拿鏟子,你高餐畢業就能獨當一面嗎?不也是需要實習,所以不是制度扭曲,而是心態扭曲,雇主、學校、學生都要檢討。

c1019515 wrote:
需多廚師可是切菜切了幾年才有機會拿鏟子,你高餐畢業就能獨當一面嗎?不也是需要實習,所以不是制度扭曲,而是心態扭曲,雇主、學校、學生都要檢討。


這其實跟教改脫不了干係,早期除了少數科系,哪個大學生要實習?
廣開大學之後,學生讀了大學,自然希望畢業後不用從基層做起,
那基層什麼時候做,當然提前到了在學階段。
加上少子化的影響,大學自然要拚出吸引人的特色,
對於就業率、畢業後薪資有美化效果的實習就成為學校必走的路。

看看每年升學季,多少學校一直強調畢業生平均起薪,
而這些看似高起薪的工作,也是許多透過實習累積的經驗,
甚至留任原實習企業,才能領得到。

而就企業而言,實習的重點不在低薪,反而是穩定,
實習生離職的機率遠低於一般員工,
畢竟學生有畢業的壓力,
而太基層的工作,因為高學歷普及也找不到人做,
實習生正好補了這個缺。

以最常被提的美髮業而言,以往高職畢業從洗頭小妹做起,
現在哪個學校敢說我們的畢業生都從洗頭小妹開始做,
掛上畢業立即從事髮型設計師,招生口號多漂亮,
不過就是讓學生實習時,從洗頭做起。

至於有人提到實習醫生,或者實習護士等,
那是早期就有的實習科系,多數是制度使然,
與現在時常發生爭議的實習狀況是不同的。
「業者代表出示員工打卡單,解釋沒有超時工作,而且餐廳1天也沒有營業14小時,指稱是廖姓主廚帶走3名員工,造成餐廳人手嚴重不足。

廖姓主廚反駁,他怎可能帶走學生和員工,工作環境好不好,員工自己體會,業者怎可怪到他頭上來?」

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70222005431-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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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的真心話出來了!

應該是認為廖姓主廚挖牆腳,認定 4 個人是一夥的,所以一起告,兩個實習生只是陪榜而已。
我要搞到你被退學.....
要告你們
要給你們社會教育

老闆娘如果覺得自己站的住腳,
我倒希望他不要畏懼輿論,
堅持到底,不要上了新聞就縮,
又變成沒有要學生賠59萬,
又變四人59萬,又只是要道歉、
我不希望到頭來反而看到資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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