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災鞅 wrote:看了好幾次新聞稿真的沒瞧見您說的台幣現鈔和外幣合併計算......(恕刪) 洗錢防制法本法 105.12.28 修正之全文 23 條,自公布日後六個月施行。第 12 條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境攜帶下列之物,應向海關申報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及新臺幣現鈔總面額達一定金額以上之有價證券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黃金
其實每個國家出入境都有攜帶現金額度限制~~~歐盟:10000歐元英國:10000歐元美國:10000美金日本海關規定,攜帶超過相當於100萬日元現金(或等值外幣)必須填寫申告書。台灣以前是六萬台幣/一萬美金..怎麼以前都沒人出來抗議況且出門帶那麼多台幣要幹嘛
Gugugu wrote:你說的是目前的規定本文說的是三個月後的新法律台幣和外幣合併計算總價值本法 105.12.28 修正之全文 23 條,自公布日後六個月施行。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以上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及新臺幣現鈔 誰跟你說新的洗錢防制法這一句話等於所有台幣外幣合併計算?
Gugugu wrote:所以您認為是外幣、...(恕刪) 新聞有:海關表示,雖然針對出入境旅客攜帶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新台幣及黃金各有規定,但只要各種幣別都未超過申報門檻,可以同時攜帶。也就是說,如果不怕麻煩,同時攜帶未超過一萬美元的黃金、未超過一萬美元的外幣、未超過二萬元的人民幣,以及未超過台幣十萬元,都可以免申報攜帶出入境。
seatree wrote:新台幣超過10萬元. 只要事先跟中央銀行申請核准就能帶出境.(恕刪) 這不是擾民什麼才是擾民美國人可以帶10000美元出國(3x萬臺幣)日本人可以帶一百萬日圓出國(3x萬臺幣)台灣卻只能帶十萬臺幣就要跑去中央銀行申報這政府真是夠了
horizon0001 wrote:這不是擾民什麼才是擾民美國人可以帶10000美元出國(3x萬臺幣)日本人可以帶一百萬日圓出國(3x萬臺幣)台灣卻只能帶十萬臺幣就要跑去中央銀行申報這政府真是夠了 台灣免申報可以帶1萬美金等值外幣現鈔 + 2萬美金等值黃金 + 2萬人民幣現鈔 + 10萬新台幣現鈔擾民? 台灣政府真是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