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tubetcl wrote:明明同樣是保障互相相愛的人之人權,同樣是他們自己高興就好,同樣是沒礙著其他人同婚一旦開放了那有什麼理由禁止多人成家與近親通婚呢?...(恕刪) +1台灣的同婚就只是一窩蜂趕流行而已很多支持同婚的人根本不懂人權價值觀極為紊亂
禁止近親結婚,基因問題只是其中之一的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基於倫理觀念如直系姻親,即使姻親關係不再,仍然不能結婚也就是說, 公公與媳婦無血緣關係,媳婦與兒子離婚後,公公與媳婦仍然不能結婚一個男生娶了年輕女孩作續弦, 這位男生與前妻的小孩與此年輕後媽無血緣關係即使這位男生與年輕女孩離婚後,小孩與後媽仍然不能結婚以上這些情況禁止的原因,就是與基因無關,而是與倫理有關p.s. 中國目前並無法律禁止直系姻親關係不再後的結婚,因此即使台灣開放也沒辦法成為亞洲第一
utubetcl wrote:明明同樣是保障互相...不用拿優生學來說嘴大不了簽切結書說不生小孩,或是小孩有問題後果自負,這樣就沒有理由反對近親結婚了吧(恕刪) 表姊妹應該可以結婚吧,修法記得順便修一下
每次看到這種『開放同婚就應該開放人獸、亂倫、摩天輪...』的系列文標題,我都好擔心他們家的寵物跟小孩(還有隔壁的摩天輪),這些人到底是用什麼眼光看著他們家的貓狗跟小孩的呀....你家的貓狗還有孩子知道同婚通過後,他的主人/家長就想跟他們通婚嗎?
過客4112 wrote:禁止近親結婚,基因問題只是其中之一的原因更大的原因是基於倫理觀念...(恕刪) 倫理是什麼?能吃嗎?要談倫理的話,那同婚根本就免談了現在既然同婚已經過了那就不應該談倫理這種落伍的東西~
JINDERLANDOFFICE wrote: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就可以結婚.所以汪星人與喵星人,只要主人同意就可以了. 當事者未成年需法定代理人同意外,當事者好像自己也要表達同意吧至少我個人理解是這樣的....您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