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f3300 wrote:
你看摩托车驾驶员无照驾驶....超速...后排没戴安全帽...
任何一条不违法,都避免此事故...
大陆判决这个人(摩托车驾驶员)起码5年....
至于汽车责任属于轻微责任,属于民事范围....保险公司赔偿就好...不过不可能判刑..
看来台湾没有大陆自由...(恕刪)
這跟自不自由沒啥關連
就法條上路權的規範是這樣
簡單的例子
直行車撞上轉彎車
不管直行有沒有駕照,你本來就該讓直行車先行這種概念
以前都判的很籠統都直接灌應注意未注意給你
近幾年行車記錄器和路口監視器發達
開始會鑑定是否能夠反應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