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特赦阿扁是基本做人道理】!!

spin5678 wrote:
若當選總統是否特赦前...(恕刪)


阿扁污了多少我沒感覺
我只會記得 誰讓核四 4000億打水漂
海角7億更傷 還是打水漂4000億更傷

moschen wrote:
我在另一棟已經戰很...(恕刪)


所以阿扁貪污有證據嗎?
或就媒體講的?
阿扁貪汙沒證據會關六年還在保外就醫.....

百萬紅衫軍人民都上街頭了

你是不是整天在睡覺阿?

問號哥就是愛裝瞎阿.....

如果有證據就提出來阿
看看台灣司法怎樣?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673918

〔記者林俊宏、王榮祥、林恕暉/綜合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紐約曼哈頓的公寓,去年十月因不法洗錢被美國政府沒收,美國政府依洗錢法拍賣,最後由來自長島的華裔曾曼玲夫婦以一百五十萬美元(約四千四百六十萬台幣)拍下成交。

特偵組:追討不法所得
據了解,陳致中與美方協商後,仍可獲得拍賣所得的十五%、廿二.五萬美元(約六百七十萬台幣),美方則可得八成五、一二七.五萬美元。

檢向美提分享拍賣所得
特偵組發言人陳宏達對此表示,檢方已向美方提出分享扁家房產拍賣所得;至於陳致中拍賣房屋所得廿二.五萬美元仍屬不法所得,將尋求適當途徑持續追討。

針對此事,陳致中說,買房過程完全合法,但位處他國土地只能無奈尊重美國司法,配合調查;當初考量跨海打官司不僅曠日廢時,且律師費用恐超過房產價值,基於「訴訟經濟」才與對方達成處置房產的共識,無關有罪或無罪;至於拍賣後的後續事宜,已委託律師依和解合約處理。

扁辦昨發表聲明表示,美國房產的購屋資金是台灣選舉的政治獻金及選舉結餘款,來源合法,陳家與美方基於「訴訟經濟原則」依法達成和解(Settlement),並協商分配所得。扁辦強調該案不做合法或非法、無罪或有罪判定,純粹以民事和解程序處理。

扁辦:與美方依法和解
陳宏達說,相較於美方有「非定罪沒收制度」,我國必須先等判決確定後,才能沒收;此外,美國聯邦法規定,對於查扣有實際貢獻、幫助者,得請求分享,特偵組曾提供美方起訴書及判決書等事證,有利不法所得查扣,已要求美方分享拍賣所得。

陳宏達說,至於向美方要求的分享成數,不方便對外透露,特偵組會盡最大努力爭取最高成數。

此外,扁家遭特偵組查扣的兩戶寶徠花園豪宅及大批珠寶等不動產和動產,目前交由台北地檢署執行變現程序中,檢方傾向委由房仲業者變賣扁家寶徠花園,估計市值超過四億元。




怕你看不懂還上綠色字體...對了...這是自由時報寫的

你要再裝死看不到我也沒辦法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21116/34645566/

【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前天(台北時間昨天)表示,已沒收扁家以貪污贓款在美購置市價約210萬美元的兩處房產。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昨表示,我國將循司法互助,就美國司法部執行拍賣房產所得的85%款項,與美方協議「拆帳」,最高可取回9成,折抵執行扁家定讞案件的罰金及追徵、追繳不法所得。

美國司法部發布新聞指出,為打擊外國官員以貪污所得在美置產,已沒收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疑以貪污所得,分別購置美國維吉尼亞州獨棟房屋及紐約市曼哈頓公寓,市價總額近210萬美元(約台幣6090萬元)。

稱購屋資金來源合法,質疑美方作法有政治力介入。資料照片
【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前天(台北時間昨天)表示,已沒收扁家以貪污贓款在美購置市價約210萬美元的兩處房產。法務部次長陳守煌昨表示,我國將循司法互助,就美國司法部執行拍賣房產所得的85%款項,與美方協議「拆帳」,最高可取回9成,折抵執行扁家定讞案件的罰金及追徵、追繳不法所得。

美國司法部發布新聞指出,為打擊外國官員以貪污所得在美置產,已沒收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兒子陳致中疑以貪污所得,分別購置美國維吉尼亞州獨棟房屋及紐約市曼哈頓公寓,市價總額近210萬美元(約台幣6090萬元)。


陳致中拿15%所得
美國司法部表示,陳水扁執政期間,元大證券於2004年向第一夫人吳淑珍行賄2億元台幣,換取政府不干預元大併購復華金控,陳致中再透過香港和瑞士的銀行帳戶及英屬維京群島等地設立的空殼公司,在美置產,其中一家空殼公司Avallo Limited已與美方達成協議,同意出售這兩筆房產,所得淨收益約85%將歸美國政府。
陳守煌昨證實,特偵組以扁涉貪污、洗錢且在美置產為由,請求美方沒收扁家資產,日前陳致中已就房產被沒收與美國政府達成和解,未來變賣所得,陳致中雖可取得15%,但檢方仍將視未來扁家定讞官司宣判內容,對於不足部分依法追徵、追繳及沒收。

仍聲稱「合法資金」
陳致中昨表示,這些房產是合法資金購買,相關問題不是美國的事,美方卻跳出來調查,還說「沒收」房產是為了「打擊貪腐」,說法沒有根據,他質疑當中有政治力介入。
元大金控執行副總莊有德說,公司不清楚此事,無法回應。
陳守煌表示,美國《聯邦法》規定,對於查扣貪污資產有實際貢獻者得請求分享,我國政府因提供美方扁案起訴書及部分定讞判決,將可協商分配美方取得的85%房產拍賣所得,法務部近日將開會決定如何協商分配比率。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林錦村指出,過去政府也曾循同樣模式取回贓款,例如和瑞士合作查扣涉拉法葉案的汪傳浦8億法郎(約台幣246億8600萬元)佣金、和新加坡合作取回巴紐案中外交掮客金紀玖存近4億元台幣贓款。
至於兩國「拆帳」比率,特偵組組長張進豐說,美方分配的部分屬查緝單位獎金,一般比率較小,但須視個案處理,若外國政府提供資料清楚、明確,譬如定讞判決書,使美方無須調查即可查扣被告資產,將被視為貢獻度高,最高可分得9成,未來錢會直接匯進我國國庫,用來折抵扁案罰金或追繳不法所得。

海角7億幾已追回
特偵組先前查扣扁家國內現金、股票、不動產、珠寶等資產共約5.2億元,藏在境外的海角7億也幾乎全數追回。
而台北地檢署日前已就扁家龍潭案定讞判決中,共被併科罰金3億800萬元、追繳不法所得1198萬美元(約3億4千萬元)部分,扣抵扁家4筆現金資產共6360萬元入庫,另吳淑珍收受陳敏薰買官1千萬元不法所得,也已執行完畢。

檢方查扣扁家資產
★現金:台幣46萬元、美金2993元,合計約台幣近56萬元
★定存:22筆,共1億8244萬元
★股票:36檔,市值約2500萬元
★房產:台北寶徠豪宅、民生東路、南京東路及高雄人文首璽5戶房屋、台南官田1筆持分1/4土地,市價共約2.1億元
★其他:13顆裸鑽及80多件珠寶,市價共約1億多元
★合計 約5.2億元
註1:龍潭案判追繳贓款及併科罰金共約6億4800萬元,北檢已從查扣現金及定存中扣款約6360萬元,其餘陸續執行中。
註2:美國另沒收扁家2戶價值共210萬美元房產,變現後部分將匯台抵扣罰金。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裝瞎....裝瞎...你再裝阿

該不會要說是美國人跟蘋果栽贓貪汙扁的吧.......
美國就以台灣司法結果為準
跟證據那有關係?
證據在哪邊?

那就媒體講的?
台灣司法的調查提供給美國,

你還問證據在哪邊,

沒有證據美國如何會查扣犯罪的所得,

你要裝死裝沒看到是你家的事情,

反正你的發文風格大家都知道,

不斷丟出問號自我感覺良好,

還證據在哪邊呢,,,




kantinger wrote:
美國就以台灣司法結...(恕刪)
這種不斷跳針的。不會改變事實:
愛扯政治獻金等於貪污犯,自便。
不會變的是:
什麼貪污判決合理?什麼貪污實質影響力?什麼什麼證據?什麼什麼說?通通去跟法官說啦!
只要貪污判決出爐,就是貪污犯,挺什麼挺?那個貪污都一樣啦!扁貪污更是國際認証的,無誤。
喜歡跟貪污犯綁在一起,是共犯嗎?隨你。
不爽的話
你要不要登報說判阿扁的法官有問題
聲請釋憲單挑他




2015年 自由時報的報導

不過我很懷疑你看不看得懂 甚麼叫做"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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