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lantis0330 wrote:我可沒說有罪推定,不(恕刪) 都進入司法程序了有證據也不是給你看,也不一定要公開,給法官看就行了再說了,既然是商演,所有智慧財產權都是屬於公司的,他有權利隨便公開嗎??鄉民就乖乖等看判決就好了
dplantis0330 wrote:說個實話,性騷擾是主觀認定,除非你有100%的證據(兩人肢體的所有接觸,兩人所有的對話,都有錄到),不然,男方真的很難擺脫嫌疑. 另外,你們要雞排提告,這又不是長期性騷擾,而受害的一方特別去收集證據,你們要她怎麼提告? 所以以後女方嘴砲說你性騷擾,你也要吞下去??當然支持G排妹告下去,否則真相是什麼誰知道??毀女人名節不行,毀男人名節就可以,說個笑話,台灣現在是二性平權...艮
品茗 wrote:支持雙方都提告,看看海水退了是誰沒穿褲子............ 雖然雞排講得性是蛋蛋,說你性騷擾就是性騷擾,你全家都性騷擾但是我怎麼還是偏信ONLY YOU呢...可能是我希望潮水退了看到的是雞排沒穿褲子,而不是ONLY YOU
dplantis0330 wrote:如何證明自己沒性騷擾? 當然是證據拿出來(能100%證明的證據)我前面有說過,如果他有肢體接觸,有相似的言語內容,就算是玩笑,是無意的,也是"理虧"在先,不是嗎?用你們來做例子驗証請問你們願意讓自己的老婆、女友,讓每一位鄉民摸一下嗎?然後覺得很正常?如果願意,那我的看法就是錯的;如果不願意,就代表各位就是"雙標中的雙標",不是嗎? 為什麼不是被騷擾的人拿證據出來證明別人騷擾她?檢察官起訴嫌疑犯是要嫌疑犯自己證明自己無罪,還是檢察官蒐集這嫌疑犯有罪的證據?爆料的人不拿證據出來證明自己的爆料真實度,卻要大家去找被爆料的人自清呵呵呵
品茗 wrote:支持雙方都提告,看看海水退了是誰沒穿褲子............ 除非雞排妹手上有證據壓著等翁,否則雞排妹告成的機會很低反觀如果雞排妹沒證據,那翁告雞排妹妨礙名譽成功的機會非常高關鍵在於雞排妹手上有沒有東西
台啤 wrote:雖然雞排講得性是蛋蛋(恕刪) 因為ONLY YOU 的台上形像還不錯~所以大部份都相信,相對而言G妹的形像本來就不是清純女孩兒那種,是我也會選擇信ONLY YOU阿~,從這幾天的新閒看來,只覺得G妹只是在炒新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