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y2120 wrote:
放心啦。告很簡單我一...(恕刪)
可別縮回去喔!別以為說了什麼在01上刪文就能解決問題。你的侮辱字眼超多的,可別到時候找老木付錢,自己扛喔。
我告訴你一個實際案例,但並非網路上的。我2009年在工研院服務,因為兩個廠商互告,讓我作證。我人在新竹,法院在台南,法院是簽到以後負擔我來回的車馬費,還有我能檢付的必要費用支出。
我現在在大陸工作,疫情期間要隔離費用,你要是贏了這個誹謗官司,估計你最多拿到3000-5000, 但機會只能呵呵呵!(你的侮辱字眼我是沒翻,但不少喔,樓主能反告你), 我是沒差,反正過年能撈到免費返家的機會,付出10多萬法院會跟你追討的。
別縮喔!別遮東遮西,快點告,疫情本來有沒有想回去,現在有機會了,過年可以安排回家了,但現在回去隔離飯店都沒有了,我得安排貴的,一個晚上至少5000-8000起跳的,7天加機票最少都是5萬,回到大陸隔離14天,加機票還有我的誤工費用,我應該算一下至少15萬!
還有其他證人需要嗎?一起跟樓主報名喔!樓主可以多傳幾個當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