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rlinnm wrote:兼任18家董事長有違...(恕刪) 不違法;但有沒有綁標、圍標、不當轉包就難說了民間企業你可以找出多少人持股1%然後可以當十八家公司董事長的?十八家公司地址還登記在同一個地方,快…找看看,找到記得PO上來原來表面沒有違法的事就不能提出質疑喔?那立委跟議員都不用幹了,檢調跟法院也都可以先收一收了換一招了啦……綠的質疑別人就天經地義?其它人質疑綠的就不能討論?呆灣的檢調、工程會有沒有LP敢查呢?人家可是新潮流的人馬呀
這種事情,只要有社會經驗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怎麼回事。國家能源政策轉向,開出大量標案,標案標給自己人,能源公司政治獻金大部分都給自己派系的。一切都合法喔~~~~ 合法~~~合法~~~~================================現在有新冠肺炎了,我們現在需要疫苗,需要口罩,需要快篩。來來來,有本事研發跟進口的快上,高端快上,政府政策支持。小吃店快進口快篩,政府政策支持一切都合法喔~~~~ 合法~~~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