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無效 wrote:
證嚴應該在往生前先建...(恕刪)
這就是問題的癥結點
證嚴雖然掛名董事長,但是能對基金會的運作結果負責嗎?
如果,證嚴只是精神領袖,希望基金會能朝向她的志業前進而繼續在慈善、急難救助的路上堅持下去。那麼,她應該儘早規劃專業營運團隊負責承擔基金會的運作。
總不能掛名董事長,卻只是成為基金會少數決策者的擋箭牌,讓她去抵擋諸多不合理政策、計畫的批評
以慈濟內湖園區開發案狀況來看,過去十幾年來的狀況,不就是下面的決策團隊不管是不是不斷變更使用規劃,就是朝向解編、開發內湖保護區方向前進。
然而,實際上慈濟過去提出這些開發計畫的主要建物,都可以有更好的選擇,可以在更適合的位置實現這些對慈濟公益、慈善、急難救助的需求。
慈濟不是沒有財力、人力、資源的小小公益或是社福團體
就算當初撥用捐款購買了南北基地,但是也經過了數十年。如果這些設施有其必要性,早就應該以其他替代方案取代了,不是嗎?
就算...就算要堅持捐款不能浪費的立場,也可以在以環境需求優先的情況下,透過恢復地貌與低度開發方式,把保護區的功能提升,甚至於讓這些區域可以有第二個數十年可以維持合理的環境特色。這對慈濟既是加分,也是符合證嚴對環境保護的目標。
------- 結論------
坦白說,我個人認為慈濟內湖保護區開發案不存在慈濟所謂的公益慈善必要性。
之所以有人挾著慈濟的頭銜去衝撞目前的保護區規劃,有極大的比例是為了順帶把周遭其他土地解編後開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