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文館的吉祥物阿龍是怎麽來的?

絕代蝴蝶 wrote:
本公司駐點臺文館小編之家人為插畫創作者


這越描越黑,為何要外包小編?這明顯不合理。
然後有美工需求是小編家人處理?不用對外發包採購?

一堆謊言!
比較扯的是台文抄襲館先抄襲別人,然後被抓包後又造假證據倒打原創一把

這套路怎跟小智一模一樣啊

還是有党證就無敵了?
chihung1105 wrote:
結果奇了,原先出來洗...(恕刪)

老師糟糕 學生更糟糕
chihung1105 wrote:
這越描越黑,為何要外...(恕刪)

倒不會很奇怪,

這種很可能就是一整包勞務委託,

得標廠商會提供駐點人力供發包單位使喚,

寫作小編讀作員工,

然後得標廠商也會再把設計部分轉包出去,

那當然是選便宜的就好
肯定的是一定有人抄襲模仿......




有黨的奶水.........不愁斷奶
川妹子開吉了!

《嗷嗚龍寶創作者童年Nora聲明》

為維護我的合法權益,消除這起爭議的不利影響,我已委托明富國際法律事務所陳靜芳律師、顏均宇專利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同時,我會繼續專心創作,用更多優秀的作品回報大家的支持與愛護。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祕雕
好快的速度[sorry] 看來大陸人現在也都滿精的,直接要走法律途徑不留情面的[sorry]
myron0319 wrote:
比較扯的是台文抄襲館先抄襲別人,然後被抓包後又造假證據倒打原創一把...(恕刪)
惡質沒品
然後繼續喊 抗中保台 就可以讓這樣的行為受到八一七包容

想像一下周遭類似這樣的人前陣子還群起圍勦黃子佼~
這社會誰比較邪惡都很難說
抄襲來的?
立法院這一場大戲,台文館應該沒事了?

如何讓問題不是問題?
製造另一個問題就好?
其實一開始拉下臉來道歉

跟原作者買下版權使用

現在也不用鬧得那麼大

而且還必須全部回收創作物

且為了澄清,還做偽證

失去信用,丟國家顏面
會不會太扯了,用別人的圖來賣錢不知道違反著作權法?

現在打算全部推給廠商駐點人員李O愛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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蹦世界數位創意 鄭重致歉
2024年5月18日 21:00

關於臺灣文學館「阿龍圖像的版權抄襲事件」,由衷感謝各界對此事件的關心與指教,由於本公司管理不周與疏漏,本公司再次對原創作者「童年Nora」及臺灣文學館鄭重致歉。

本公司於今年5月16日發出道歉聲明後,當天也隨即透過電子郵件向原創作者「童年Nora」聯繫致歉與後續事宜。本公司已於5月17日夜間接到表示為「童年Nora」委任之律師與本公司聯繫,接下來將進入法律程序,本公司也將尋求律師協助,祈望雙方能達成共識。

本公司也針對事件發展再進一步說明,藉以釐清各界疑慮:
此專案因標案規格需求,由本公司聘請派駐臺文館之駐點人員,以作為臺文館之社群小編,該駐點人員之家人則為插畫提供者,因為專案的需要,於本公司完全不知情的狀態下,由該駐點人員將阿龍圖像提供予臺文館使用。
事情緣由,由臺文館發出之聲明則可知悉
https://www.nmtl.gov.tw/News_Content.aspx?n=3891&s=214829
附件--阿龍圖像事件時序表
https://file.moc.gov.tw/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NTA0L3JlbGZpbGUvMTMxMjEvMjE0ODI5Lzg5ZGQ3MmNmLWQzZjYtNDNkYi05NjM5LTQ3NTU3YWYyZTU3MS5wZGY%3d&n=6ZmE5Lu2LS3pmL%2fpvo3lnJblg4%2fkuovku7bmmYLluo%2fooagucGRm

本公司負責人黃先生在尚未獲得確切實情前,判斷不清之下,在其個人臉書就此事件發表相關情緒抒發之文章,該文帶給各界不良之觀感,其已深刻檢討,也在此鄭重的向「童年Nora」及各界致歉。

由於本案件將進入法律處理程序,雙方將交由律師協助,後續本公司將不再對外多回應。再次感謝各界的關心,對於此次造成紛擾,也再次致上最深的歉意。


蹦世界FB已關留言。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祕雕
是這樣嗎?[挖鼻孔]  阿六可是要提告了,到時候最好那位小編家人自己要出來擔[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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