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師會就「黎智英案」裁決發聲明,指部分媒體將有關審訊及定罪評論為「虛假審訊」,對此深表遺憾。

香港律師會指,《基本法》確立了香港司法獨立的憲制地位,規定法院獨立審判不受干涉,法官和司法人員應當依法律審判案件,所有法官和司法人員的司法誓辭,均要求他們無畏無懼地捍衛法律和維持司法公義。

香港律師會又指,「黎智英案」根據《國安法》第46條,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3名法官組成的審判庭,以公開聆訊方式審理,未有任何一方的法律代表提出曾受不公平待遇。

香港律師會強調,對香港司法制度、司法機構的獨立性及法官的誠信與專業,抱有毋庸置疑的信心。
今日香港,來日台灣~好好培養愛國情操了!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今日(16日)宣布,因應世界動物衞生組織通報,指美國南達科他州Edmunds縣和北卡羅來納州Wayne縣爆發高致病性H5N1禽流感,中心即時指示業界暫停從上述地區進口禽肉及禽類產品包括禽蛋,以保障本港公眾健康。

根據政府統計處的資料,本港今年首9個月從美國進口約40,060公噸冰鮮和冷藏禽肉及約262萬隻禽蛋。

中心已就事件聯絡美國當局,並會繼續密切留意世界動物衞生組織及有關當局發出關於爆發禽流感的消息,因應當地疫情發展,採取適當行動。
Henryws168 wrote:
台灣人對香港的誤解
2025-11-27 17:24

在台灣可以隨便造謠抹黑創作'假新聞'都不用負刑責的,犯了叛國罪都沒事,只有顏色才是問題,
如果這叫'言論自由',在香港是沒有這種'言論自由'的

在香港可以享受合法的'言論自由',你可以公開駡特首和政府官員,
要有'理據'去公開評論說明有啥不對的地方,造謠抹黑的言論會引發社會的恐慌和混亂,是要自付刑責的後果的,就是試過以前造謠引發囤米囤厠紙的事情


我覺得你標題可以寫得更清楚

台灣綠憨對香港的誤解

這樣至少我們這些正常台灣人

會看的比較舒服

民進黨在臉書對黎智英案的發文內容

黎智英案凸顯中共獨裁本質
中共、港府應停止迫害言論與新聞自由!
近期,#香港 接連發生兩起重大事件,再次讓世界看清中共極權統治的真面目:
👉🏻 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 #黎智英,於12月15日遭 #香港國安法 指定法官宣判「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各項罪名成立,最重恐面臨「無期徒刑」。
👉🏻 擁有超過30年歷史的香港民主派政黨 #民主黨 於12月14日宣布解散,象徵香港民主派已遭中共徹底「清零」。再加上近日舉行的香港立法會選舉,親中建制派也必須讓位給「國家隊」,香港從此只容許「愛國者治港」的單一聲音存在。
中共曾對香港與國際社會承諾「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但在 #港版國安法 實施後,新聞自由、組黨參政,甚至言論表達,都成為被打壓與迫害的理由。香港的遭遇證明:只要落入中共統治之下,承諾可以隨時被推翻,民主與自由也可能一夕消失。
這正是台灣必須高度警惕的。無論是黎智英或民主黨的遭遇,香港正在發生的事情,未來也可能發生在台灣。中共的所謂「承諾」,從來都只是能隨時拋棄的詐騙工具,唯有透過實力才能阻止獨裁者的侵略野心,才能真正確保與守護「民主、和平與繁榮」。
我們呼籲國際與台灣社會:不該對「與中共和談」、「和平協議」甚至「相信習近平」等主張,抱持任何錯誤的幻想,否則只會讓台灣成為繼香港之後的下一座「威權修羅場」。
我們也要嚴正呼籲中共與港府:立即釋放黎智英,停止迫害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正面回應國際社會的關切與訴求!

迫害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
完全妄顧事實,跟言論自由與新聞自由毫無關係
8百多頁判書詳述罪証,做了甚麼必留痕跡
特區政府反對美國、英國等七國集團(G7)外長,就黎智英案詆毀抹黑。

政府發言人強調,法庭的定罪裁決絕無任何政治考慮,855頁的裁決理由完全公開,鉅細無遺説明對相關法律原則的證據分析,及裁定被告罪成的理由,亦清楚表明黎智英,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案件與新聞自由亦完全無關。

發言人重申,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以黎智英案詆毀香港,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
香港人聽說過地其實不差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金融時報》,批評及反駁有關黎智英案的社論。

鄧炳強在信中稱,《金融時報》的文章試圖蒙蔽讀者,將黎智英描繪成一個熱情的民主運動人士,卻刻意忽略案件的嚴重性,以及法庭嚴格依據法律和證據作出的定罪判決。

他強調黎智英案與新聞自由毫無關係。判決書指出,無論《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黎智英的唯一意圖,都是想推翻中國共產黨。

西方媒體一直偏頗報導香港新聞
有政治立場目的性選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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