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sturbia wrote:再來看藍白立委被打臉...(恕刪) 黨的傳聲筒沒讀書就不要那麼大聲~~張惇涵睜眼說瞎話,憲法第57條:「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哪裡說辭職不是選項之一?有風骨、要臉的早就辭職。
light-166 wrote:張惇涵睜眼說瞎話,憲法第57條:「覆議時,如經出席立法委員三分之二維持原決議,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或辭職。」,哪裡說辭職不是選項之一?有風骨、要臉的早就辭職。 不辭職又怎樣?會被逮捕?會被罰錢?有其他懲罰方式?都沒有 就當老賴 來啊~怎麼樣~
老實講,雖然提倒閣最好的時機已經過了,也就是大罷免那時。不過實際上,以現下的選舉時程來說,倒閣反而是對KMT有利的根據憲增第二條第五款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換言之,一但現在倒閣,最後結果就是新的立委的任期會跟地方選舉(九合一)的週期一樣,與總統選舉脫鉤,在立委跟議員一起選的狀況下,地方選戰是KMT最熟悉的戰場。不提倒閣顯然是因為民眾黨的因素,民進黨也是看準這點只敢說說而已,當真立委、縣市長、議員一起選,那當真是美好混戰。不就是看準民眾黨不敢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