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豫珍法官,妳欠的不只是童仲彥一個解釋

bradia wrote:
別用簡化的命題誆人,早已有人研究過,「高虹安案一、二審都認定相關助理確實都是實質從事助理工作者,但童仲彥案則是以人頭助理,兩者因此有所差別。」童案助理費全都是虛報實拿,本來就該關。 ...(恕刪)


錯了,前面都打臉了
高童一樣虛報詐領助理費,少報多或無報有都是騙國家錢與是否人頭無關
看到小賢子 wrote:
中央的立法委員跟地方的議員,用的法條不同,是要比什麼? ...(恕刪)


錯了,都一樣,錢是給助理不是給民代
若是給民代,高還需偽造文書虛報詐領
看到小賢子
中央的委員跟地方的議員是一樣的?有這種事?
tgdlyg wrote:
虛報人頭,
或是
以少報多,
都是詐領,
就是貪污.
2016年台南市議員楊麗玉兩種方式都被起訴而判刑,
最後是認罪繳回部分金額才有減刑.
跟錢是進誰戶頭無關,
公家的預算就是實報實銷這是常識.

再來議員助理費的薪水也是直接進助理戶頭,
最高法院判例寫的很清楚了,
到時檢方上訴發回更審,
不要又鬼扯政治追殺了.

鬼扯沿革,
後來為何要根據勞基法?
就是怕有些垃圾立委侵佔不是嗎?
實質補助,也要專款專用,也要實報實銷,
這才是常識,

「實質補助、彈性勻用」是嗎?
大家去看已經判決的議員助理費貪污案,
到目前二審判決的顏寬恆詐領助理費案,
一定都有兩條罪,
貪污罪與偽造文書罪,
因為貪污罪是詐領助理費,
而要詐領助理費的手段就一定要偽造文書,
因此兩罪一定都有.

但是高虹安卻只有偽造文書罪,
這位天才旗袍法官郭豫珍卻說高虹安詐領的本來就是自己的錢,
就是「實質補助、彈性勻用」的錢,
所以不是貪污.

請問大家,
「實質補助、彈性勻用」若代表就是給立委的錢,
那立委就大大方方用自己的名義去領不是嗎?
怎麼還需要偽造文書去搞錢啊?
請問有用偽造文書方式去搞錢,
這錢是正正當當清清白白的嗎?

這法官不是睜眼說瞎話嗎?
用偽造文書搞的錢就是貪污,
而這貪污的錢若是用在公共事務,
最多減刑而已,
而不是無罪,
更不用說有私用,
但郭豫珍法官都不提,
這不就是心理有鬼?
郭豫珍法官無所不用其極的要讓高虹安貪污部分無罪,
就是要讓高虹安能復職延續政治生命, ...(恕刪)


護貪判決理由自相矛盾脫離現實
與眾不同異於常人的見解,94.87%被上級審打臉
現在歡欣鼓舞高喊清清白白的高粉到時又要崩潰
中國網軍們就是一直跳針,明明就是司法個人色彩判決疑慮,硬要扯政治議題。

不管浮報還是人頭,都是貪污,不管立委還是議員,助理費都是,「專款專用,實報實銷」,沒那麼多鬼扯的理由,還聲稱參考立法院無法律背景的幕僚機構,來佐證判決,給法官助理寫判決書,真的沒問題??

姓陳的、姓麥的、姓郭的,連陳水扁的都有「珍」,個個自命不凡?嗯?
挑動你的心
是不是跟你唱反調的都是中國網軍呀!包括小時候跟你說不行的父母也是嗎?[嚇到吃手手]
只要是藍白就不是貪汙
藍白背叛貪汙就是司法迫害!
chihung1105 wrote:
開始在洗了,而且千篇...(恕刪)


我就問,如果法條真是不一樣,那金門坦克珍何必修法,那不就脫褲子放屁嗎??......

明明就是法官的心證,偽造文書獲取錢財,卻不是貪汙??大水庫理論的發明就是為馬英九脫罪,讓余文頂罪,請
問高虹安的余文在哪??.....

鼻孔安就是妥妥的偽造文書犯........
挑動你的心
又來了!沒有馬英九的日子不好過吧![偷笑]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