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
但陪審團不會有否認誤判的問題
又是誰來裁定陪審團誤判?
是同庭法官還是再審法院???
陳小春2525 wrote:
錯誤觀念,美國人從來不反對陪審制,全世界各國皆朝陪審制發展,韓國、香港、日本接往陪審制發展。
陳小春2525 wrote:有爭議可以提再審阿,美國的訴訟救濟制度可不像台灣是鬼打牆。


陳小春2525 wrote:
你是羨慕還是忌妒?事情不會因為你否認,美國律師的薪水就會減少,尤其是能選上法官的律師。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103196267/
陳小春2525 wrote:
美國人信任自己的司法系統。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9%99%AA%E5%AE%A1%E5%88%B6
根據推算,每年仍有大約500萬美國人作為候選陪審員,其中約100萬人正式擔任了陪審員的工作。根據1999年的一次對1800名美國人的調查,有24%的受訪者表示其有過擔任陪審員的經驗。在2004年的調查中,47%的受訪者回答其有過陪審員的經驗,另外大多數受訪者對陪審制也都持肯定的評價[127]。
再來華裔法官的親身說法:
http://www.epochtimes.com/b5/17/7/12/n9380469.htm
張法官表示,美國法庭的公開化,以及受憲法保護的陪審團制度,有效防止黑箱作業,保障司法透明度,使得美國的法院制度在民眾中的可信度很高,人們普遍對法律和法官持信任態度。
我可以跟你說,美國人對法官是非常敬重,他們認為法官就是社會正義的象徵。




陳小春2525 wrote:
這是你自己說的,香港縱使回歸中國,但從未放棄陪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