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星不起訴處份~陳星有誠心?打破沉默 陳星發聲明:和林奕含交往過

Audrey103 wrote:
花這麼大的精神 去坦一個道德不怎麼高尚的人,

沒人願意去坦一個道德低落的人。

但是今天是在「無證無據」的狀態下,要去定罪一個道德低落的人。

請問這樣是「道德高尚」的行為嗎?




我鄙視老少配,尤其差異超過20年以上的。

我也鄙視師生配,無論是自己的學生,還是隔壁老師的學生。

我更鄙視老少配形式的師生配,那簡直是無恥。

但是這些負面感受不會讓我在「證據不確鑿」的狀態下,定罪任何人。




此外,

在「證據不確鑿」的狀態下,人人喊打喊殺這位補師...

貌似大家跟這位「道德低落」的「補師」有不共戴天之仇。

貌似大家的道德感都高到不像話,

完全不能容忍這種「老少配」「師生配」的事情...



























請問,

無論藍綠,無論任何政黨與顏色,無論商業界還是補教界,

社會上目前很多「證據確鑿」的「道德低落」之「老少配」「師生配」「性騷擾累犯」,

他們仍然在政商界活躍,仍然接受掌聲,肯定,甚至還能得到選票...

請問這又是怎麼一回事?

怎麼沒看到你們去彈劾這些「道德低落」的政客?

彈劾這些「手握實權」「高薪」的「道德低落」政客?



而,這才是版上很多人的重點,並不是單純要「坦」這位道德低落的補師。









Audrey103 wrote:
洗黑在哪 願聞其詳

同樣問題,也是可以反過來問。

而以下就是某位網友的見解與我的回應,他認為下列的文句有參考價值:

Molonlabe wrote:
abcpanadol wrote:
參考價值, 像這種的

"進學解" 裡面一段是這樣的: 「聽說你說:『妳是——窺之正黑,投以小石,洞然有水聲。』知道你在雙關小女生的私 處,我是多麼恨自己背古文的習慣。 「你說:『妳一身都是風景。』——這話多俗!很替你羞慚。 上學期被二一,因為期末考前幾天,我看見你和一個小女生。我在二樓,雨棚如烏雲,眼 神從佛教哲學的正道溜出去,遙見你顏楷般筋肉分明的步態,她很矮,仰望你,像楚辭的 那章——天問。我可以看見她的臉,鴨蛋臉游離於寤寐,像還在床上,不是眼睛在張望,
而是粉紅睡痕。戰兢的媚態,我太認識了。一時間欲聾欲啞,恨二樓跳不死人。 那天起,我不能看書了。坐擁她們,如果你與文學切割,承認獸性,或許我會好過一點。 但不,你一面唸《詩》,一面插著蒹葭。抽出來,蒹葭沾著白露。白露如落日,滿面通紅
。夙夜匪懈的白露,血色的白露,時差的白露。 有鐘擺夜光著在她體內敲出正午的鐘點,她的身體一向乖巧,臟腑迷惑,筋膜鼓譟 ------------------------------------------------------------------------------


請問... 為什麼這有參考價值?

這文章使用隱喻法,用很微妙的方式寫出男女之歡與嫉妒之意...

然後呢?

說真的,我看不出來。

我認同這是一段很巧妙的寫法,

但是我無法判定這是「編織的」還是「事實」。

所以問題就來了,

請問你怎麼知道這不是「編」出來的?

請問你怎麼知道這是「事實」呢?




而這種哀戚的寫作模式,自古就有,你要回去翻翻其他書嗎?

這些很有名的幾段話,節錄於很有名的一本書...

「未若錦囊收艷骨,一抔凈土掩風流,質本潔來還潔去,強於污淖陷渠溝。」

「爾今死去儂收葬,未卜儂身何日喪,儂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儂知是誰?」

「試看春殘花漸落,便是紅顏老死時。 一朝春盡紅顏老,花落人亡兩不知」


照上面這三句,

你會不會認為是一個「在被強暴之後,自憐自艾的女生之心境,然後想要同歸於盡」的故事?



書中女主角也死了,這或許也需要檢察官出來調查一下囉?



「若將人淚比桃花,淚自長流花自媚,淚眼觀花淚易乾,淚乾春盡花憔悴。 憔悴花遮憔悴人,花飛人倦易黃昏」

這個是否透露出女生想要輕生?



書中的女主角也死了,這或許也需要檢察官出來調查一下囉?



所以囉,請問為什麼那段文字會有任何參考價值?

在你詢問何為抹黑,同樣道理,我也想請教,

請問你認為書中所寫的一切,針對辦案,有任何參考價值嗎?

陳星在道德上有瑕疵無庸置疑, 我反而希望在這個事件上, 大家可以建議一致的批判標準,
只有當社會和與論的批判標準一致, 這些心存歹念的人才不會因為政治立場或者社會地位而無所顧忌
只有當社會和與論的批判標準一致, 這個約束就會強而有力

是你自己舉通姦罪的? 怎麼又變成我錯了, 你老闆知道你邏輯分析的水準嗎? 還是你是在硬掰是基本能力的政治圈工作?

dennis10 wrote:
這一段整個是錯的 ...(恕刪)
Molonlabe wrote:
在「證據不確鑿」的狀態下,人人喊打喊殺這位補師...
貌似大家跟這位「道德低落」的「補師」有不共戴天之仇。

先不談 是否有性侵之疑 這可能永遠是個謎了,
就他親口承認他跟她曾經交往,道德就不怎麼高尚了:
第一 ,自己已婚
第二, 能當人老爸了
第三 ,剛好女生離鄉背井 ,又只有18,有沒有趁人之危
第四,曾是師生關係 有損師道.
除非你相信他們只有花前月下 牽牽小手而已.

Molonlabe wrote:
社會上目前很多「證據確鑿」的「道德低落」之「老少配」「師生配」「性騷擾累犯」,
他們仍然在政商界活躍,仍然接受掌聲,肯定,甚至還能得到選票...


大大可以特別為這些人開一樓 大家一起檢討一起罵
否則老是拉這些人出來 讓人覺得就是在坦...

Molonlabe wrote:
沒人願意去坦一個道德...(恕刪)


同意你的說法,很多站出來反獵巫的人就是不願意讓獵巫公審變成社會常態,當任何一個人可以被沒有證據的指控被獵巫者架在火刑架上烤的時候,就是台灣從法治社會倒退到歐洲中世紀的時候了。
Nelson5 wrote:
是你自己舉通姦罪的...(恕刪)


我把法條都貼給你看了 哪有硬凹?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和姦成立

不然如果是狼師性侵學生之類的 你想學生會有通姦罪的問題嗎?

你的說法應該是沒有法律上的經驗啦

只要不是和姦 就算陳妻想告林受害人也是告不成的


Audrey103 wrote:
花這麼大的精神 去坦一個道德不怎麼高尚的人,
所為何來 真的看不懂??

沒有喔,
相反的,我還希望林家父母能夠趕快到南檢配合調查,好讓陳師得到法律制裁。
倒是鄉民跟林家父母的態度很奇怪,好像很怕真相大白似的。

Nelson5 wrote:
陳星在道德上有瑕疵無庸置疑, 我反而希望在這個事件上,
大家可以建議一致的批判標準,
只有當社會和與論的批判標準一致, 這些心存歹念的人才不會
因為政治立場或者社會地位而無所顧忌


不能同意你更多了

dennis10 wrote:

我把法條都貼給你看了 哪有硬凹?

除非你有辦法證明和姦成立

不然如果是狼師性侵學生之類的 你想學生會有通姦罪的問題嗎?

你的說法應該是沒有法律上的經驗啦


通篇廢言,你有辦法證明強姦,誘姦成立? 你也沒有什麼法律上的經驗!

dennis10 wrote:
受害人現在又變成陳星的女人了
這什麼關係?你有證據嗎?

你可不可以告訴大家,陳師的小三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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