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達人可以分析一下 大巨蛋 現在的困難點?


VICCHEN2006 wrote:
這樣說好了.......(恕刪)

你舉得例子應該跟明倫公宅類似
領有拆除執照就先執行拆除的部分,然後連續壁的施作是請雜項執照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511000478-260107
原先都審會主席陳茂雄提出待全案修正後再討論,但都發局反問「是否地下開挖可以先同意?」,不斷強調「期程有點趕」。多位委員雖理解,「要讓公宅過沒意見」,但還是堅持退回,要求1樓配置須修正後重審,僅准許先施作連續壁。
所以結果還是被退回要求修正後重審,主建物還是要等領到建照才能施工

這裡有東明公宅的時程表
http://www.housing.taipei.gov.tw/ph-ae/documents/戰情中心簡報-東明%2020180827.pdf

這個案子跟遠雄變更設計又不送審,真的是天差地遠
能拿來類比,也只證明了我之前說的話
Lightwave18 wrote:
T大可以參考今天黃...(恕刪)

應該是這篇吧,我來貼一下
反正中心思想跟我差不多

說真的,我根本不管局長換不換人
重點在制度
如果這個制度會因為換了人就換了標準
那就代表這個制度需要被改革


黃珊珊 wrote:
有人問我對台北大巨蛋的看法
其實十多年前我召開公聽會邀請棒協及職棒和各界專家討論台北需要什麼樣的巨蛋
(因為當時遠雄跟建築師鬧翻 原設計不能用)
遠雄之後登了半版廣告罵我(只影射黃姓議員 不然我一定告他)
之後我多次質詢李述德與馬英九
我在馬英九面前給李述德六個字---詭異詭異詭異
他多次對甄選委員近乎半推半就引導同意更換協力廠商(原建築師退出團隊、也帶走了得標的巨蛋設計著作權)
我還記得當時有一位委員是我的老師
幾次變更協力廠商的會議他出國教學都沒參加
我透過師母拜託老師要回來開會(不管他要贊成或反對)
因為台北市府的府內委員很多都反對變更協力廠商
那一次 甄審委員會終於否決了遠雄的協力廠商變更
之後遠雄向中央工程會申訴
中央撤銷了台北市的原處分 台北市必須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
那時候中央是民進黨執政
我當時多次質詢都質疑如果得標的巨蛋計畫和投標時已經不同了
應該只有廢標一途
但是市府(尤其是李述德)非常認真地幫遠雄變更協力廠商也變更整個巨蛋計畫
遠雄從頭到尾就相信只要蓋下去政府就只能任他擺布
前面這個過程就可證明他們只想拿標案
拿到標案就只想把商業設施擴大 想怎樣就怎樣
看準政府只能配合他變更
所以當馬英九與遠雄簽約之後
都審與環評程序漫長
但是郝龍斌在議會決議遠雄違約應予解約的前一兩天
剛通過都審十幾天就發給了建造執照
市府當時說很多理由
我覺得 建照只是市府不想解約的把戲而已
問題就是遠雄拿到建照後 完全不按建照圖說施工
邊施工邊辦理變更設計 所有的事都想先上車後補票
郝市府也沒有一個人敢出聲 監造人也有很大問題
到柯文哲上任後 所有的變更設計都未經同意
市府只能要求停工審查變更計畫
遠雄就開始各種抗爭與輿論操作
沒想到碰到大鐵板
柯市府要求遠通通過公安審查的原則並沒有錯
遠雄從頭到尾都以為市府為了世大運一定會讓步
但是世大運不在巨蛋辦也辦完了
遠雄這才乖乖就範 乖乖送審查
雖然行政法院對於遠雄提出的防鏽與公安理由准予部分繼續施工

所以市府不能禁止在公安範圍內的工程進行
但整個建照變更設計仍在停工之列
大巨蛋在結構體都已經興建完成 要拆除的機率不高
時間是拖到遠雄的經營權(BOT是算年限的、越晚完工就越晚賺錢)
現在只有認真的把關公安審查、包括疏散與結構安全
遠雄通不過審查 就無法變更建照 當然不可能復工
這不是誰可以卡誰的問題
我一直不認為政府應該刁難廠商
尤其BOT應該要把廠商當成事業夥伴
但是遠雄真的不是一個好夥伴
還有行賄的紀錄 誰敢放水?
大巨蛋只有專業審查一途 別無他途
審查過程全公開 也不是單一個人可以左右的
我相信現在的市政府 不應該刁難 當然也不應該放水
現在比郝龍斌和馬英九時代好太多了
當時全部黑箱作業 BOT促參條例都不需經議會同意
大巨蛋不只是一個建案 還攸關公眾利益與公共安全
安全是不能用協商的 專業審查是唯一的路
不要小看柯市長的決心 他不可能違背自己的堅持
林洲民局長說的話 我很不以為然
不默而生 wrote:
我就會拿出101大樓全部最大可容留人數的資料


你該不會拿這張遠雄自己計算的秀出來吧,大家要的是

法定容留人數
法定容留人數
法定容留人數

不要再鬧了,好嗎?台北轉運站會一次塞12萬人嗎?




現在沒有困難點了...

討論啥米???

柯說:...我說了算...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653625?fbclid=IwAR350M7dAXm1YqXOy99Fr60d6bryclsR6MjcI7juR7dtO2X7qBQ4fLYd240


定調「北市府、遠雄」雙贏? 柯P:不刁難、不放水

柯:坦白講,公開透明有時候做事情會很卡


2018-12-26 12:17
〔記者沈佩瑤/台北報導〕新任台北市都市發展局長黃景茂昨表示,大巨蛋案將朝雙贏處理。市長柯文哲今早受訪被問及這是否為既定政策,他沒有正面回應,僅重申,公開透明,秉持「不放水、不刁難」原則,把案子解決掉。

柯文哲上午出席活動前受訪,再談大巨蛋案。他直言,大巨蛋拖了4年,從一開始到現在都一樣,原則很簡單,不刁難、不放水。

柯說,他也知道這不管怎麼做大家都有意見,所以一開始就講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因為當時就很清楚,如果不公開透明,以後併發症更多。

「坦白講,公開透明有時候做事情會很卡」,柯表示,但為了讓這案子日後沒有併發症,所以有網站、所有審查會議有錄音錄影,所有會議記錄全部上網公開,藉此讓這案子可能的爭議降到最少,不放水、不刁難,把案子解決掉。


====分隔線===
社團有人安咧供哩!

選前喊公開透明
選後喊「坦白講,公開透明有時候做事情會很卡」
請問柯市長,您的市政顧問蔡璧如
到底跟遠雄密會了哪些呢?
要保證安全怎麼又把林洲民都發局長換掉
當初不是口口聲聲保證那套非中華民國法規認可的模擬安全標準程式(sim tread)絕對沒有問題?
現在卻又轉彎,真的是怪怪的!
#真的是怪怪的 #公開透明去哪了



PS:....這次雖自己又打臉自己...不好說之前是不是"刁難?"....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VICCHEN2006 wrote:
所以雙方討論後同意...(恕刪)

原則上,如果全部都能由第三方公正單位做審查,才是最好的
這應該是未來法令應該修正的方向
不然由都發局自己當裁判,難免有刁難或放水的疑慮

遠雄現在願意協調與修正當然是很好啊
懂得檢討是一件好事

不要像某些屌毛
搞錯法條又死不認錯
便開始語無倫次,講話前後矛盾
Toluba wrote:
你舉得例子應該跟明...(恕刪)


變更設計又不送審?請問大巨蛋已經辦理幾次變更設計送審了?

第三次變更設計送了,但是審查標準也變了。

台北市都發局的做法不就跟遠雄一樣?

趕業績,公宅動工偷跑?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年3月出席明倫公宅開工動土典禮,喊話380戶的明倫公宅「實質開工」,但昨都發局坦言,當時僅是先進行拆除作業,明倫公宅設計案昨才送都委會審議,柯遭譏是「動土市長!」且原本多位委員要求公宅案修正後再討論,都發局卻以「工程有點趕」為由,硬要委員同意先開挖施做連續壁範圍。

3月有出席明倫公宅動工典禮的議員顏若方批評,「都發局是要讓市長變動土市長嗎?」她表示,民間業者都是拆照、建照取得後,一併動工,否則先做地基在等待地上建照通過,根本是浪費時間又放費錢。顏更爆料,先前大龍公宅改建案,也是先進行地下工程後就停工2個月,同樣是因地上建物未取得建照,「都是趕業績。」議員王欣儀也批評,市政府自己的公宅就要快、簡便,但審民間的案子就拖拖拉拉,都審尚未過、還未取得建照就辦開工典禮,「荒謬!」

都審建照未過,是不能先開挖施做連續壁範圍,併雜項執照也是有條件的。

Lightwave18 wrote:
防火區劃老早隔壁樓就拿大巨蛋評定書PDF拍照版打臉了

有東西直接拿出來

不要在那邊假鬼假怪


是誰被打臉

爆笑回顧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481018&p=304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481018&p=311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38&t=5481018&p=315


要不是有alen424網友好心大約畫圖告訴你們防火區劃
你們連眼前的的東西都看不懂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不默而生 wrote:
和上次賭防火區劃一樣
只要有人敢賭
我就會拿出101大樓全部最大可容留人數的資料
所有柯粉都歡迎
你這麼有把握
快回答接不接吧
)


來來來,我看你是甚麼也拿不出來才在當椪風水蛙

這是高雄市辦公室區域容留人數規範表

台北市居然還沒有明確規範,請你先拿出遠雄容留人數變更申請書好嗎?



柯P有說過現在是綠在卡巨蛋
所以綠蛆別鬧了
限期三個月內給我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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