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於「彈孔」的問題。臺灣是一面倒的說它是「故意打有人的地方」,-問題是,如果有心要殺人,為何是打船頭船尾下方(?)應該是朝「船中間甲板上方」掃射,才較不浪費子彈罷(?)捕魚時,人是站在哪的呢(?)是不是該往船中間上方打,殺的人才多呢(?)
Neo5168 wrote:「單方面的一面之詞,根本沒證據。」 樓主是被dearjohn附身了嗎?按照樓主這種邏輯,刑事案件永遠不會成立,有屍體、血跡、兇器、指紋等證據又如何?只要犯案過程沒有被攝影機清楚的錄下來,就不能斷定殺人?
johnny91tw wrote:菲律賓當然知道我們的意圖,所以艾奎諾就說一中原則處理即可,意思是我們沒資格跟他們談判 我認同j大的說法,違反國際公約,那就要先有國際主權才能談。我甚至有點覺得這次的事件,美中在後續動作上有下指導棋。美國趁機讓我們通過軍購(最近F-16跟幻象都衰了,摔到爆...),除了賺錢,還藉可台灣軍事力量來牽制中國。中國藉此壓低我們的國際地位與領海,若菲律賓硬是敢跟我們鬧得不可收拾,我們又不可能真的動武,最後由中國跳出來調停成功,這下漁民真的要掛五星旗出海了...巧的是,北韓剛好這時打了飛彈?是否美國讓他的菲傭擺架子,中國放他的韓勞充場面?
kantinger wrote:對方槍拿出來如果還能捕魚...(恕刪) 槍拿出來,不必幾秒(或者本來就武裝荷槍)。為甚麼菲律賓不趁「人全都站那捕魚」時開槍呢(?)為甚麼要選擇「50發子彈,只殺傷一人」的方式(?)這並不是禁止想想的。-另外,我不是說「菲律賓沒錯」,它殺死人,它有錯。但是否無故,無緣無故的(?) 並非現下的證據能分辨的。-我會說「我支持漁民」。但不會一味「否定對方所有說詞」。
kantinger wrote:如果乖乖讓菲律賓帶走...(恕刪) 不用回了,他只是想藉由反方來吸引文章人氣,大家別理他,別著他道了,想在01當紅人,想得美,顆顆Neo5168 wrote:至於「彈孔」的問題。臺灣是一面倒的說它是「故意打有人的地方」,-問題是,如果有心要殺人,為何是打船頭船尾下方(?)應該是朝「船中間甲板上方」掃射,才較不浪費子彈罷(?)捕魚時,人是站在哪的呢(?)是不是該往船中間上方打,殺的人才多呢(?) 這種神邏輯,根本為了反對而反對,回他浪費時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