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eriestw wrote:加了啥"毒"?不太了...(恕刪) "刻意"添加放了過期兩年的原料加上原料有一年效期你吃到的從原料起算超過三年的泡芙義美官網有留言指吃了草莓泡芙後上吐下瀉還不夠毒嗎義美聲明稿中指出,「絕對不允許、也不可能使用變質或過期的原料」民眾張小姐投訴,她的義美泡芙已吃完,客服稱持商品才能退費,根本欺負消費者。
*~艾力克斯~* wrote:"刻意"添加放了過期兩年的原料加上原料有一年效期你吃到的從原料起算超過三年的泡芙義美官網有留言指吃了草莓泡芙後上吐下瀉還不夠毒嗎義美聲明稿中指出,「絕對不允許、也不可能使用變質或過期的原料」 民眾張小姐投訴,她的義美泡芙已吃完,客服稱持商品才能退費,根本欺負消費者。 ...(恕刪) 1.保存溫度不同, "效期"會相同?2.食品"效期"是從原料開始算的嗎?2."毒"的定義是這樣嗎?
*~艾力克斯~* wrote:"刻意"添加放了過期兩年的原料加上原料有一年效期你吃到的從原料起算超過三年的泡芙義美官網有留言指吃了草莓泡芙後上吐下瀉還不夠毒嗎義美聲明稿中指出,「絕對不允許、也不可能使用變質或過期的原料」民眾張小姐投訴,她的義美泡芙已吃完,客服稱持商品才能退費,根本欺負消費者。 唉....這麼怕,自己乾脆點,買個農場,要喝牛奶,養一頭牛,要吃飯,自己去種稻.,要吃泡芙,自己去買烤箱來做,嫌來嫌去,台灣有什麼東西是你可以吃的安心的??煩不煩丫??
米斯特 wrote:我覺得自從義美老總過往之後, 這家公司好像變得不太一樣了以前雖然知道義美廠房占用河川地, 2009年之前也沒有ISO認證 那塊是本來就是義美的地,不是義美去佔用公有河川地是桃園縣政府要徵收義美的地當成河川地 !這個例子跟劉政鴻弟弟佔用國有地是不一樣的
bbblee wrote:那塊是本來就是義美的地,不是義美去佔用公有河川地是桃園縣政府要徵收義美的地當成河川地 !這個例子跟劉政鴻弟弟佔用國有地是不一樣的...(恕刪) 水務局副局長邱峰旭:義美早在幾年前已經領走新台幣5800多萬元的土地徵收價款,同時也多次簽下切結書,表示願意自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