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168tw wrote:我怎覺得也是立法干預司法的亂象之一.....(恕刪) 立法院是最大的,之前擋了監委,雖然這算是政蹟之一。還擋了考試院的預算。像在米國,還擋了預算咧,全國公務員放無薪假!台灣的立院,小咖的啦。
台灣算小咖?! 是拉是啦..自己的司法案件都可以想靠關說看能不能擋, 結果還真的可以讓法務部長回答說ok...真是小咖....米國哪種大咖敢阿?pingyingtu wrote:立法院是最大的,之前...(恕刪)
100年特他字61號由來:99年間與台北地檢署偵辦高院法官集體貪瀆的「正己專案」,曾在涉貪法官陳榮和住處查扣90萬元。由於陳與妻子對錢交代不清,懷疑是陳藉職務收賄,遂簽分「100年特他字61號」偵辦。看看100年的案子,可以無限上綱吃到飽.都沒監聽期限,只要繼續對相關人無限擴線就好嗎?憲法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既使電話說壞事憲法也保障,此案根本濫權監聽甚至非法監聽事實很明確,被監聽者最後查不到證據與此案有關,無罪的人可以這樣無限制的監聽吃到飽嗎?
he168tw wrote:台灣算小咖?! 是拉是啦..自己的司法案件都可以想靠關說看能不能擋, 結果還真的可以讓法務部長回答說ok...真是小咖....米國哪種大咖敢阿?...(恕刪) 真的是小咖,不然請法務部長立即起訴。靈異視:有證據就讓偶一刀斃命啊!肯,靈異視的證據如此的充份,也只判7年而已。那個什麼不法的,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