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違法監聽? 一般地檢署分他案與申請監聽票流程

監聽票到底跟法官申請或跟媒體申請的呢?

wuchehong wrote:
小弟非法律相關人員,...(恕刪)


3G 吃到飽.....

下場比 余文 侯寬仁 慘一百倍~~~~

he168tw wrote:
我怎覺得也是立法干預司法的亂象之一.....(恕刪)


立法院是最大的,
之前擋了監委,雖然這算是政蹟之一。
還擋了考試院的預算。

像在米國,
還擋了預算咧,全國公務員放無薪假!

台灣的立院,小咖的啦。
台灣算小咖?! 是拉是啦..自己的司法案件都可以想靠關說看能不能擋, 結果還真的可以讓法務部長回答說ok...真是小咖....米國哪種大咖敢阿?
pingyingtu wrote:
立法院是最大的,之前...(恕刪)

100年特他字61號由來:99年間與台北地檢署偵辦高院法官集體貪瀆的「正己專案」,曾在涉貪法官陳榮和住處查扣90萬元。由於陳與妻子對錢交代不清,懷疑是陳藉職務收賄,遂簽分「100年特他字61號」偵辦。

看看100年的案子,可以無限上綱吃到飽.都沒監聽期限,只要繼續對相關人無限擴線就好嗎?
憲法規定: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既使電話說壞事憲法也保障,此案根本濫權監聽甚至非法監聽
事實很明確,被監聽者最後查不到證據與此案有關,無罪的人可以這樣無限制的監聽吃到飽嗎?
林益世的不明財產到現在特徵組還沒查出來來源!有繼續追查嗎?還是放水,可以讓林家母跟妻可以脫罪?
電話說壞事憲法也保障?

如果有那樣的事
以前有用監聽當證據的要不要還人家清白阿?
he168tw wrote:
台灣算小咖?! 是拉是啦..自己的司法案件都可以想靠關說看能不能擋, 結果還真的可以讓法務部長回答說ok...真是小咖....米國哪種大咖敢阿?...(恕刪)


真的是小咖,
不然請法務部長立即起訴。

靈異視:有證據就讓偶一刀斃命啊!

肯,靈異視的證據如此的充份,也只判7年而已。

那個什麼不法的,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

kantinger wrote:
電話說壞事憲法也保障?


巧克力前妻不知道在電話裡說甚麼壞事?

pingyingtu wrote:
靈異視的證據如此的充份,也只判7年而已


不知道是他太笨,連別黨的立委都知道要找院長喬,而他竟然不知道?;或者是7年已經是喬好後的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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