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梯有夢 wrote:台灣人民真奇妙不去督...(恕刪) 正解!不是說有了嚴刑峻法就可以天下太平,但是立法從嚴,抓幾隻不良廠商關到死,提高員工告密獎金,增加廠商做惡成本,至少可以減少一些不良廠商,畢竟真的要錢不要命的人沒那麼多.另外,也要公開告密SOP(例如找什麼單位,需要那些資料,怎麼保護自己,告密會有那些獎勵...),增加告密誘因.
石梯有夢 wrote:台灣人民真奇妙不去督促所屬立委好好立法,讓無良商人不敢輕易嚐試源頭不管制,反而要求政府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然後又劈政府人太多 立法院固然責無旁貸,但你似乎故意誤導.絕大多數的法案是應該是由行政院依據施政需要草擬制定或修改,再送到立法院審議.
新規作成 wrote:立法院固然責無旁貸,但你似乎故意誤導,...(恕刪) 喬家大院都是經過總統認證過的了拿我比較熟悉的職安法好了(以前的勞安法)印像中,行政部門當初修法的罰則對雇主是比較重的但是,經過立法院「修法」之後,整個罰則大幅下修請問,這不是立法院之惡,什麼才叫立法院之惡?
新規作成 wrote:立法院固然責無旁貸,但你似乎故意誤導.絕大多數的法案是應該是由行政院依據施政需要草擬制定或修改,再送到立法院審議....(恕刪) 喬家大院的公信力已經比九哥還低了問題的根源本來就在立法院啊
kantinger wrote:二代健保修成怎樣呢?...(恕刪) 會計法那個烏龍啊~我白話來說,因為買一把塑膠椅報帳,可能會涉及貪汙,所以就說要修法,最後出爐的條文竟然因為一字之差,少了一個教字.結果,學校職員拿塑膠椅報帳都解套,唯獨教授不行,哈哈~~跟這次特偵組的烏龍監聽還不是半斤八兩,立法院還好意思說人家.二代健保更扯,美其名是二代,其實是1.5代.結果,被立法院修成什麼得性啊~我想當時的衛生署署長應該也跟我一樣,對立法院應該也是氣得牙癢癢的,但又能如何呢?倒楣的還不是我們一般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