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飛帆:槍決鄭捷能獲正義嗎?

槍決鄭捷能不能獲得正義我不知道,不過我同意把林非凡跟鄭捷關再一起,應該很接近正義了
其實死刑無關正義,但是可以減少社會資源的浪費.把養罪犯的資源用來好好教育下一代,應該對降低犯罪率比較有用.
那個姓林的是啥?
為什麼他說什麼,媒體都要刊?
能不能不要整天盯著他的臉書什麼的
看他寫什麼就拿來當新聞?
噁心!
台灣製的好貨,就算貴一點我省吃儉用也要買;台灣製的爛貨,就算送給我,也不要
sonynx70 wrote:

to 破費呀。

真好笑,你不要自己打臉給我看好嗎?

上次一口氣連續槍決了五個死刑犯,請問鄭捷有因此沒出現嗎?

又請問你槍決了五個死刑犯,那些家屬,就有得到什麼賠償嗎?

沒有,死了,就是死了,賠償到什麼?什麼也沒有。

to 樹梢晨光
事實上,真正缺乏民族自信心的,是支持死刑者
因為他們老是認為,外國人做的到的,台灣人做不到
台灣人就是劣根性重,就是要求處重刑。
國外有明確論述的廢死,能有條理的研擬配套方案
台灣人卻連了解都不願意去了解論述與配套

.(恕刪)


死刑本身就是最好的賠償,至於甚麼配套措施了不起就是終身監禁根本懶的聽,浪費錢對犯人也是一種折磨

至於甚麼缺乏民族自信心的我覺得扯遠了~


sonynx70 wrote:
就像現在台灣人憑著一股情緒與怒氣要支持死刑,而無視歐洲國家舉出死刑的確無益於嚇阻犯罪的事實。

廢死,不是去叫我們學挪威,他們那種我也完全不認同

而是思考一套多數人都能認同,且多方有益的台灣廢死方案。...(恕刪)


沒有那種東西,死刑就是死刑,要廢除死刑很簡單,只要有一天沒有人在殺人時,死刑自然就用不到

降低謀殺案機率這才是廢死聯盟應該要去做的事而不是幫死刑犯講話~

sonynx70 wrote:
抱歉,死刑犯的大體更...(恕刪)


報告團長!

那..還是斃一斃永除後患好啦。


sonynx70 wrote:
上次一口氣連續槍決了五個死刑犯,請問鄭捷有因此沒出現嗎?
又請問你槍決了五個死刑犯,那些家屬,就有得到什麼賠償嗎?


照你這樣說,強盜、強姦犯都不應該有法律處罰。
因為「事實證明」永遠都有這些違法的人。

若不槍決死刑犯,那些家屬,就會得到什麼賠償嗎?
to 千年之夢,msnicon

預防犯罪,和有效嚇阻犯罪的法律都需要,雙管齊下。

與其說廢死,不如說死刑巳證明沒有用,應該要去另尋比死刑更有用的辦法。

這點是需要大家集思廣義的…

但看版上就知道……多數人只認定死刑一個辦法,沒有其他辦法

然後持續的無視死刑無用的事實。

而當別人試著提出是否有其他有效的辦法時

這些人,死抱著舊認知死刑有用,然後進行打壓,不思考其他可能性。

抱歉,我不認為這種做法是理性的。

當我們覺得廢死實在不合理時,為什麼不去了解,為何先進國家會想廢死

是不是他們有更好的處理方案?

當然,挪威就別提了,這國家被殺人犯滅國算了。

我雖然支持廢死,但不支持讓死刑犯在獄中過太爽,也不支持死刑犯再放回社會

大概會用個二級市民的制度集中在專屬的城市中管理吧
sonynx70 wrote:
我誤會你是嗎?
那你可以把你完整的論述說明一下嗎?希望你不會講到後面自打嘴巴。
死刑絕對不違反人權??那人權團體是在抗議什麼?
又,死刑不違反人權的佐證在哪?拿出來看看如何?
先硬拗死刑不違反人權,再強辯自己悍衛人權,再把廢死的可能有效辦法打成違反人權?
這論述實在太強大。


跟你這種道理說不清的人溝通
實在不是我的強項
你自己繼續鬼打牆吧
別人都看得懂
就只有你看不懂
你可能自己要檢討了


照你的補腦佐證法
刑法可以廢了
因為刑法不能阻止犯罪
民法也可以廢了
因為照樣有人欠錢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也可以廢了
因為一堆人天天照樣違規

乾脆所有法律都廢掉好了
反正都不能阻止犯罪
sunshine159 wrote:
跟你這種道理說不清的...(恕刪)


預料之中,預料之中,用懶的說這個理由來迴避的人我遇過不少。

sonynx70 wrote:
預料之中,預料之中,用懶的說這個理由來迴避的人我遇過不少。


我才預料之中吧
只會用自己的想法妄自加解加諸到他人身上
然後又說別人拿不出佐證

sonynx70 wrote:
事實上,真正缺乏民族自信心的,是支持死刑者

你繼續活在你的世界吧!

連民族自信心都可以亂扯西扯
果然是你所謂的"佐證"

講理講不過人家
就說人家是"義和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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