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要求違建戶簽「生死切結書

以後台北市只要簽了生死狀就可以狂蓋違建囉!!

ppcomo wrote:
以後台北市只要簽了...(恕刪)


市長英明呀~~~

望文生義

鄭捷簽生死狀就可以免死

頂新簽生死狀就可賣假油

義美簽生死狀就可賣過期商品

春風吹又生 wrote:
我已經連續在另外兩個...(恕刪)


你可以私訊給他
問他要不要回答

不過我猜他應該只是來打工的
因為他的回答總是短而膚淺
不像有深思熟慮過

所以 也別太為難人家
天龍國居大不易
真不知這種把責任丟給別人的生死狀能改善什麼,該罰就罰不是他說的嗎?不然以後不想戴安全帽的就簽個生死狀就好了,警察也不能開單,像話嗎?
andy2000a wrote:
柯P要求違建戶簽「...(恕刪)

強拆沒人力,自拆沒人理
做不下去就推修法嘛
違建一律自拆,違建未改善前視同危樓,任何人不得入住,直接貼封條,強制住戶遷出就好了
看他自己決定拆不拆,政府出錢幫拆,真是夠了

blood0819 wrote:
強拆沒人力,自拆沒人理
做不下去就推修法嘛
違建一律自拆,違建未改善前視同危樓,任何人不得入住,直接貼封條,強制住戶遷出就好了
看他自己決定拆不拆,政府出錢幫拆,真是夠了


看可不可以直接修法,也要請那些建設公司一併監督

既然判定該地違建,就不得再協助蓋樓,否則也一併列為幫兇

現在有推一個「無違章建築證明」,就是未來該房屋買賣時,得要付上這些證明才行

這也是提高違建戶的成本不是

Moonlight Chronicles wrote:
看可不可以直接修法...(恕刪)


「無違章建築證明」....申請這個需要多少成本?

最簡單就是依現行法令拆除違建,不管大小,徹底執行個半年一年,拆除費用違建戶自行承擔,殺雞儆猴,媒體配合強力播放,保證違建問題會少很多。

柯如果有這個guts,保證聲望再登高峰。

光是貼貼公告,依照台灣人便宜行事的想法,根本不痛不癢。
看完樓主的附件和各位的討論,還是不知真因?
切結書下下策?違建不會影響附近鄰居嗎?
請問違建為什麼不能拆?不能連續開罰,斷水斷電嗎?或其它有效的方式嗎?
請問不能說的秘密是啥?
Moonlight Chronicles wrote:
現在有推一個「無違章建築證明」,就是未來該房屋買賣時,得要付上這些證明才行
這也是提高違建戶的成本不是
"無違章建築證明"只是讓違建屋主無法脫手,但是他還是可以繼續住、繼續危害鄰居身家安全
blood0819 wrote:
違建一律自拆,違建未改善前視同危樓,任何人不得入住,直接貼封條,強制住戶遷出就好了
人民有居住的自由,政府不能因為這棟建築物是危樓就不准人民居住。
921地震危樓 60戶賭命住15年
但是政府有強力拆遷違建的公權力,更可以根據建築法第96之1條,向違建戶索取拆除費用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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