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dowjon wrote:
職位本身沒有錯,它...(恕刪)
Erichuangtw1980 wrote:您說的這回事情,我有看過那部影片。
在勘驗大巨蛋時,當著記者,議員面前比過了,
甘泉 wrote:自稱媒體人的女人說前元首是頂新集團的門神,法院以她有查證過,且公眾事務可受公平為由判她無罪。
北市府發言人 北市府都發局長 北市議會高議員 都曾在電視上說遠雄未按圖施工 如此嚴重言論 也未見遠雄去法院控告他們
甘泉 wrote:這麼說起來,一再提出最後通牒的...又是怎麼一回事???
因為遠雄明白 手上有煙霧彈還是無法當實彈來打
甘泉 wrote:受傷者不只是遠雄,都市精華區內有一塊廢墟,受害的是全體市民。
實情是遠雄上百億資金卡在此案上又無法營運營業 受傷者是遠雄 不是北市府 該是由遠雄來控告北市府 遠雄會告北市府嗎? 不會
starseven wrote:
本來大巨蛋BOT
市府不用出資興建
由得標商興建
日後50年內(含興建時間)
自負盈虧
所以周圍那些附屬商場營收
負擔大巨蛋期間養護費用
而且土地也是市府向國有財產局
以體育園區有償撥用
嚴格來說 市府不用出資興建大巨蛋
而且之後周圍商場又創造不少就業人口
對於經濟活洛及稅收皆有好處
現在被157團隊一亂搞
不僅停建 後續停工損失
也要由市民一起承擔
而且市府的決策一延再延
拿不出實據上法院告遠雄
這場鬧劇最後註定是一個爛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