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機械系「一夫一妻」試題違反性平法挨罰3萬


邪惡小多 wrote:
爸爸是男生,
媽媽是女生,
爸爸媽媽組成家庭生育下一代,是自然的道理。

我可以尊重有些人性別認同有問題,
男生想當女生、女生想當男生、同性要成立家庭..等等。
但是不需要強迫我認同這樣有性別認同問題的情形是「正常的」。也不要試著灌輸下一代,在他們還是孩子的時候,讓他們以為兩個爸爸或兩個媽媽也可以生出下一代,也是自然或合乎倫理的。...(恕刪)


你希望別人尊重你,自然你也要先學會尊重別人。

你用了「正常」這個詞,基本上就不尊重別人了...

這就好比:對你而言,吃豬肉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那你會不會跟一個穆斯林父母講說:

「不要試著灌輸下一代,在他們還是孩子的時候,讓他們以為不吃豬肉是自然或合乎倫理的。」
Rillifane wrote:
不講性平法,這樣的...(恕刪)


會嗎?

那為何用性平法?

Rillifane wrote:
不講性平法,這樣的...(恕刪)


哪會?

像達爾文進化論也一種信仰

怎麼就能呢?

kantinger wrote:
會嗎?那為何用性平...(恕刪)


哈哈....我只是認為這樣命題有爭議,閣下卻來跳針問我性平法,我哪知哩? 您該去問開罰單位吧? 我猜一個簡單的事實就是它違反了性平法對於多元性別與性別認同尊重的精神,狹義化了家庭組成的必要條件.

另外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種科學模型,不算信仰. 科學模型可以因研究更新被改善或推翻,信仰在信徒的眼中卻不可挑戰. 但這也跟這篇無關,質問這個是不是有點張飛打岳飛?
Rillifane wrote:
哈哈....我只是...(恕刪)


哪會?

家庭組成的必要條件目前民刑法就一男一女對嗎?

民刑法不就社會的律嗎?

Rillifane wrote:
哈哈....我只是...(恕刪)


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種科學模型?

哪有?

能做實驗證明的嗎?

邪惡小多 wrote:
舊約聖經《創世記》記載,「所多瑪」(Sodom)與「蛾摩拉」(Gomorrah)是古代的兩座淫城。上帝認為這兩座城市充斥著罪人,用天火將它們摧毀。「所多瑪」(Sodom)這個詞,後來變成了基督教裡代表罪惡及同性戀(Sodomy)的比喻。
這個國家要墮落到什麼地步?

有這膜嚴重嗎?

看來只能請MC江出馬
拿出勝利寶劍
才能斷開魂結! 斷開鎖鏈! 斷開一切的牽連了~



Agripina wrote:
你希望別人尊重你,...(恕刪)


同性戀是「正常的」嗎?
本來是不正常的事,為什麼叫不尊重?

我尊重有人會選擇同性相戀或者改變性別,
然而別強迫我說這是「正常的」,
我不會想跟一個男的結婚,也不會想變性成為女人,
正常的自然法則是一男一女,才會有下一代。

kantinger wrote:
哪會?家庭組成的必...(恕刪)


實在歪樓的有點嚴重,所以最後一次回覆您.

1,民法第1122條:稱家者,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所以別再跳針一夫一妻了. 請走出去面對這個社會存在的單親家庭,同志家庭,祖父母隔代教養的家庭......
另外我只能推測裁罰原因,閣下如果很有興趣,為什麼不行文去該單位詢問呢?

2.相對論和量子力學有許多理論基礎是基於純數學導出與辯証的結果. 許多目前還沒有技術可以實驗. 所以它們也不算科學模型就是了? 實驗是用來驗証模型的,但不是惟一一種完善模型的方式. 舉例來說關於地震的板塊運動學說也是基於地質學收集的證據來支持建立模型,請問要怎麼實體實驗地震? 不過我講了那麼多,這應該不是你關心的點吧. 我遇過太多相信上帝造人的基督徒對進化論有莫名的敵意,而這種敵意源自於不可理喻的信仰. 那就沒有理性辯証的空間了.
Rillifane wrote:
實在歪樓的有點嚴重...(恕刪)


哪有?
民法上的家
謂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之親屬團體
除了血緣
要成立家庭就需要婚姻
不然

親屬
要怎麼產生?

民刑法都一男一女
所以
民法上的家就算單親也要先有雙親對嗎?

科學模型必須建立在科學定律之上去推論與建構
達爾文的進化論有嗎?
那
怎麼學校就教得考得?
那不就一種性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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